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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签证水平的思路

造价控制是监理工作中的“四控”之一,工程签证管理是造价控制的基础性工作、关键性环节;然而,影响工程签证管理的因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本文旨在通过对监理工作中影响工程签证水平的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全面实行,使它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中发挥了微观管理的作用,特别是《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颁布实施,对推动监理工作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并逐步深入人心,人们由抵制监理到认同监理再到主动邀请监理,形成了全面推进的良好势头。
 
  虽然目前监理制度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仍存在着问题。其中,问题之一是工程造价控制没有发挥监理的作用,监理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而工程造价控制方面,业主一般不放权,想自己参与管理,从而使监理没有能够真正地控制造价;问题之二是监理收费低,监理人员待遇不高,监理笼络不了优秀人才,而在施工过程中,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工程变更或碰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工程签证,这就要求监理人员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签证。项目管理培训
 
  一、影响工程签证水平的因素分析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影响监理工作中工程签证水平的主要因素有:制度、人的素质两个方面。
 
  1、管理制度对工程签证水平的影响
 
  法律法规对监理在质量、安全方面的责权利比较明确,但在工程造价方面模糊,相关造价管理部门(建设、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对工程监理签证的认可度不高,或不需要工程监理签证,监理对工程签证的重要性也不重视,认为造价不关监理的事情。
 
  在笔者办理结算的怀化市老干活动中心综合楼中,监理和业主将人工费、材料单价签证非常高,最后施工方结算造价比预算高一倍多。事后监理回答,签证的单价不算数,业主先签我们后签;而业主又说,我们不懂,监理为内行,监理应为我们负责,造价控制也是监理的责任。这样的结局,就给工程结算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也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负面影响。在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具体明确监理在造价控制方面应承担的责权利。
 
  监理实施大多停留在施工阶段监理,没有参与设计阶段、合同签订阶段、保修阶段监理,从工程造价的控制角度讲,应是全过程的控制,全费用的管理。不管是工程造价还是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费用,监理要与业主一起管理,这样,业主才可能把造价的控制交付给监理。
 
  2、人员素质对工程签证水平的影响
 
  工程建设的管理、控制都离不开人,人的素质高低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起着很大的作用。工程具有复杂性、多样性、流动性,碰到的问题千变万化,且工程投资大,工程签证作为合同的补充,并不包括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具有临时发生性,无规律可循,这些都需要工程管理者特别是监理工作者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身体素质、道德品质。
 
  笔者办理的金海铭苑B栋桩基结算中,预算造价207万元,因工程签证不到位,甲乙双方结算相差187万元,主要为桩入岩的类别签证不明确、桩芯砼浇筑高度未签证、钢材进场时间不明确、机械桩灌注砼量未签证等问题。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工程造价的事前预控,给业主当好参谋,及时给工程变更签证,并根据合同、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计算出变更工程造价,以免事后工程结算时扯皮。
 
  制度、人的素质,这两个因素存在着一定的关联。人的素质高,工程造价控制好,业主才会给你工程签证权。监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发挥作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工程建设管理也就会建立相应的制度。
 
  二、提高工程签证水平的具体方法和思路
 
  针对上述原因分析,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几方面来提高监理工作中工程签证的水平。
 
  1、建筑法律、法规的完善
 
  《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而无实际的确认权,这与监理合同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显相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监理人员拓宽其监理业务,限制其对全过程监理素质能力的培养,也最终影响了监理施工过程的管理水平。
 
  从制度上明确工程签证生效需要签字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明确监理在工程签证中的责权利。
 
  工程监理作为社会服务机构,具有公正性、独立性、客观性,因工程签证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工程造价损失达到一定程度,给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处罚,严重的可吊销资质,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完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
 
  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管,规范施工合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明确监理在工程签证、工程造价中的签证确认权,明确工程签证程序。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合同签约过程中,应对工程项目中可能发生的变更事件及处理方法做出科学的决策;在签订合同时应慎重斟酌各方的责权利,以争取在合同履行之前能对合同事件协商一致;在合同执行中,应及时处理合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方义务。
 
  3、提高监理地位,保证监理对项目的管理力度
 
  目前监理收费相对于其应负的责任而言较低,责权利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等关系,市场竞争的残酷,让从业主手里拿监理费的监理人无法实现其独立、公正的地位,这成为了限制监理人员强化其项目管理力度的障碍之一。也就是说,监理在社会上地位也较低。同时,经常会出现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来往过密甚至串通一气的情况,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也大多在于监理费用相对过低,导致部分监理从业人员无法抵制诱惑。
 
  4、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国家要求总监、专监均需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考试需要考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知识,每年进行继续教育。但实际中监理工程师人员偏少,有些人员是证件挂在监理单位,不在监理单位上班,实际从事监理工作者为素质不高的人。造成此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是监理费严重偏低,监理人员待遇不高,留不住人才。国家应从制度上严厉打击恶意压低工程监理费的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从而让工程监理得到全面有序的发展。
 
  提高监理工程师的行业门槛及完善注册从业后的管理,以增强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管理素质,更好地进行签证管理。
 
  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制度。国外对监理工程师考试题型的设置较广,多为实践性考题,并且很多考题均涉及到多专业的融合。此外,国外对于监理人员可以参与注册考试的年限为8年,并且参加考试前还应准备一篇可接受的技术论文。在我国加入WTO后、面临建筑市场国际化趋势的情况下,目前我国的监理考试制度仍缺乏严格的条件限制,只要具有相关教育背景的从业人员均可参加考试,结果有可能导致很多从未从事监理业务的人员通过强记仍可通过考试。我国应该在借鉴国外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完善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制度。根据法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期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办理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由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将有关材料(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合格者准予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关键在于继续教育证明,我国的继续教育通常采用授课形式,监理工程师被动地接受相关知识;反观国外,在继续教育上通常采用主动形式,在监理人员提出申请后,由专家组织面试,以评定其是否可以继续注册从业。这种主动的继续教育形式,可以为我国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制度提供一种思路。
 
  5、监理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造价工程师
 
  一类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配备一名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造价咨询的执业人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更加专业、精湛,若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经济签证经造价工程师审核,更有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6、规范工程签证流程
 
  工程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的,按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用以证实在施工中遇到图纸设计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内容的一种书面手续。工程签证的流程反映了签证管理须有理、有据、有节,应讲究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如何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签证水平是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及工程进度等。因此,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的签证水平,应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监理管理制度,规范签证程序,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和发挥工程签证的合理和有效性,促进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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