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监理工程师的根本任务之一就是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本文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进行了浅析。
【关键词】监理;质量控制;浅析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77-2009要求,工程建设监理必须抓住进度、质量、投资三项合同目标进行控制这个核心,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进行全方位的控制。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形成和控制的关键因素,它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但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利,对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 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程序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是工程实体形成的过程,也是工程质量目标具体实现的过程。工程建设监理应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对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使工程质量的形成处于受控状态。施工阶段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就能使施工过程中各主要环节、主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只有在受控状态下才能把握住施工过程中活动脉搏。
2. 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1)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质量控制的检查方法有:见证、旁站监理、巡视、平行检验,具体视工程项目的重要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确定采用的方式。
(2)对工程的重点部位、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工序等可设置质量控制点或待检点。现场质量检验方法有:目测法、量测法、测量法(借助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法(通过试件、取样进行试验检查)。
(3)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承包单位“三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情况,根据各人弱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防发生重大过失,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促使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施工员、质检员、现场安全员到位,逐步强化以承包单位自身三检制为基础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改变施工质量只靠监理工程师管理的被动局面,提高工程质量一次报验合格率。
(4)用辨证的观点去正确对待和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用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去处理施工合同中发生的矛盾。当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发生矛盾时,要求承包单位以施工质量求工程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施工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实现。
(5)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动态控制,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相结合的控制方法,强调监理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最大限度地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先进的计算机目标管理及科学化的统计资料分析。
3. 监理工程师在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计量器具等应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有关检测部门的鉴定证明,并注意其有效期。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并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审核签认,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项目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项目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在设计交底前,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记录)进行签认。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按专业、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报总监审批后,组织实施。总监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最后由总监审定。
4. 监理工程师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
(1)在施工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
(2)监理预控不仅有宏观上的预控,即在大问题上不违反原则,符合规程规范,还要微观上注意到每个细微环节。坚持策划在先,预控在前,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作为控制重点,对工程施工管理实行监督。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多发病”、“常见病”,应作为监理工作的预控重点,要尽可能多的事先想到一、两步,预料到将可能发生什么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体现监理工作特点,使监理人员真正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3)重点部位现场旁站: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全天候24小时跟班旁监,加强旁站监理的力量。以便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消灭质量隐患。
(4)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审核材料的现场实验和复验报告,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报告,经审查确认并签认后方可用于施工。
5.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
(1)建立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监理工程师必须建立一整套质量和验收制度,包括对施工材料的检验、隐蔽工程的验收,施工方法和施工质量的检查,完成工程量的计量,每道工序结束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单项工程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等。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现场以单元工程质量控制为基础,预防为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控制监理。监理工程师不定时地查阅施工单位制作的质量控制图,以监督工程质量。在材料检验方面,采用书面检查、现场查验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混凝土工序检查则抓关键,主要抓薄弱环节,并与施工图纸相结合。
(2)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同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时间要求,整改完毕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监理公司审核签认。
(3)项目监理机构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
参考文献
[1]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77-2009.
[2]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