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以来,安全监理工作逐步走向完善,但由于长期没有进行安全监理,使这个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阻力,文章就监理项目部如何在具体建设工程项目上开展安全监理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成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质量、进度、投资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明确。但由于长期没有进行安全监理,监理人员一时难以适应自己应负有的责任和义务。文章就监理项目部如何在具体建设工程项目上开展安全监理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组建监理项目部时,根据项目的大小复杂程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上述工作应在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监理规划》及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体现。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强调安全监理工作应融入到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控制工作中,而不是将其孤立;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强调安全监理是所有监理人员的职责,不只是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员的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二、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内容有:
1. 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若施工条件成熟可以如期开工的工程,因在其招投标阶段已进行了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核工作,监理项目部只需留有其证书复印件以备查用。有些工程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如期开工,当工程延期开工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应对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重新进行审核。当出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降级或被吊销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等情况,监理项目部应对该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继续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向业主书面说明。
2. 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严禁特种作业人员只挂名不上岗现象,或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在几个工地的挂名现象,或人与证不符合的现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监理应重点审查施工项目部所建立的规章制度是否体现了《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并具有针对性。
3.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应重点审查的项目有: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专项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电气防火措施;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施工组织设计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然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审。对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深水作业工程及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 审核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主要有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五小设施(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厕所、浴室)费用、民工安全教育经费、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现场围护(包括道路围护、各类临边防护及门楼)费用、各类标牌费用等。施工单位应提供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证明材料及采购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证。搭建临时活动房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通过监理的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 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先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6. 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具有针对性,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均应签字,不能代签。安全技术交底不能由施工技术交底代替,因二者的交底目的、交底内容、交底对象并不相同。
7. 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这里所指的分包工程内容与范围是符合法律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对于不符合法律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分包申请应予以退回。鉴于目前建筑市场对劳动力正规化的管理,劳务分包形式已被广大施工单位所接受。无论何种形式的分包,应督促施工项目部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的同时签订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总、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以免出现事故后的推诿扯皮情况。
8.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核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对“五小”设施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台帐的检查、对民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等。未通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开工核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建设的五大要素即人、机、物料、方法、环境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随意性及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2. 每月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和对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监理抽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和持证上岗情况。
3. 如实、全面记录安全监理台帐,主要有:(1)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登记台帐;(2)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 (3) 安全会议台帐,应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附签到表; (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安全监理日志及各类安全监理检查表。
4. 对在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项目部应每月填报《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汇总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理旁站。
5.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经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办理编制、审核、批准和报审手续。须专家论证的重新组织论证。
6.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公司报告,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同时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
四、工程完工后,监理项目部将平时收集到的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并装订,立卷归档。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网络(含联络表);安全监理大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分析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他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安全监理人员要熟悉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认真听取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的合理意见,不可过多地留意琐碎事项,应对危险信号有敏锐的洞察力,对安全问题的判断应以检测、试验资料、安全技术规程为依据,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行驶职权,圆满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