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通过某大型公建工程收尾阶段监理工程实践,探索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收尾和验收阶段中常见及存在的问题处理、应采取的控制措施、解决的基本办法及过程,旨在提醒工程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对该阶段监理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以有效减少和避免可能引发的执业风险。
【关键词】 建设工程;收尾阶段;监理控制;工作要点
【中图分类号】 TU71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1)04-151-02
建设工程实施后期及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是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此阶段是检验项目综合功能形成、各类问题暴露集中、综合协调工作量最大、而解决问题又最有利、最关键、效率最高而有效的阶段,也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被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机构重视的阶段。此阶段工程实体虽已基本形成,实体施工作业相对较少,但实际需解决和处理的问题和现场工作量并不少。特别是涉及专业施工较多、功能复杂、技术标准要求高的大型综合性项目,后期监理工作量仍非常大,监理工作是否到位,对整个工程监理目标和效果的实现将起到重要和决定性的作用,现场临理工作既不能放松,又要仔细、谨慎、协调有序的把握好,并按照工程具体情况和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 做好工程收尾及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意义和要求
工程实施后期及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做得是否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项目监理工作的成效好坏。监理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安排、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理人员做好该阶段的监理工作,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善始善终的完成监理任务,确保监理项目使用功能目标和监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1.1 重视并做好该阶段监理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要注意消除因设计原因引起的工程原始缺陷;②要完善并处理因业主变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各类相关问题;③要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有关问题未及时整改问题的落实;④要对因前期监理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各类问题弥补。
1.2 紧紧围绕监理工作目标。规模较大的工程涉及的专业相对较多,人们对功能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由于在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受到各种人为、环境、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制约等因素的影响和干扰,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工程的检查验收不可能每一个细节都能到位和及时处理,某些问题也因当时受工程环境、相关专业配合限制、或系统功能未形成等原因而无法显露等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随着工程进入后期验收阶段,各专业系统功能的对接、调试及整体功能的形成、各方检查的进一步深入细致到位和能直观对效果的检验, 许多工程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缺陷及不足都逐步凸显和暴露,此时也是监理有效的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另外由于工程参与的责任主体多,又都代表着各自不同的利益方,在问题责任划分及解决方案上存在着分歧将不可避免,不同专业的密切配合显得特别重要,此时监理机构如能对存在问题提出及时、正确的处理意见及责任划分,将能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协调处理起着举足轻重的推进作用,有利于有效避免工程缺陷的发生。
1.3 能充分体现监理人员的工作价值和重要性,赢得施工方的尊重和业主的信任。工程收尾阶段各专业施工已基本完成,基本功能初步具备,检查、调试、验收和工作直协调是各方的重要工作,此时是各类问题集中暴露、处理的重要阶段,在既能直观的发现问题的同时,又能对各方责任进行及时明确,从而便于各方理解和处理问题,监理人员在此阶段细致而有效的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突显监理人工作的重要所在。如某医院工程的入口与净化区的空调设计和排水管线的布置,由于设计缺陷,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后,曾多次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调整,均因缺少必要的现实效果而无法得到相关方的重视和采纳,验收阶段由于存在问题直观显现,监理再次提出后各方很快达成共识而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1.4 能有效地避免、消除工程潜在隐患和临理工作的风险。某些工程由于建设单位对工程本身功能定位不确定或因设计考虑不同,致原设计存在不同程度的功能缺陷和使用上的不便,而引发了安全和质量隐患,致使在后期或验收阶段出现较多、较大的调整、变更。如某工程因建设单位在前期对功能定位不准,专业要求了解不够,导致各区域在使用管理上的不方便和使用功能缺陷,取消相关防火隔断和在屋面增加公共活动场所,监理人员发现后进行及时制止,有效地避免潜在隐患和临理工作风险的发生。
1.5 做好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能使监理对工程情况更全面的掌握,消除因非监理原因(如业主、设计及相关责任方)引起的责任风险,通过提请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预防和维护检查,最大限度上减少了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便于监理服务费用的顺利结算和与服务方的良好合作关系。
2 有针对性的做好收尾及验收阶段监理工作
2.1 收尾和验收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应着重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条件和工程特点等因素制约未能得到及时解决的遗留问题;二是因各参与方经验不足未能被发现的问题;三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的相关工作未能及时跟上而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四是因对存在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而被忽视、或监理工作不到位等有可能形成的不良隐患;五是工程收尾和验收阶段出现的各类问题。
2.2 要注意各类功能性项目的检查、验收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如屋面、外门窗、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其它用房等防渗、漏查验。
2.3 注意各专业的单项功能和整个工程系统功能的试验、检查、验收和存在问题整改处理落实。如通风、空调、消防、照明、给、排水、弱电等系统功能的调试、对接、协调等。
2.4 注意协调处理各专业系统之间的矛盾。如各专业之间管线的交叉、错、漏、碰、室内的平、立面布置及外观统一协调等。
2.5 对各类变更的落实情况及实施变更可能引起的其它问题进行逐个核对。
2.6 注意外观效果的统一,检查存在问题并督促调整和整改、落实。如内、外装修等。
2.7 注意对已有功能配置之间可能对使用的影响、缺陷的检查、完善。
2.8 检查工程本身各系统与与外部市政管网、道路、环境及其它周边建筑物的对接。
2.9 加强对各专业施工的配合管理和协调。
3 按要求开展并做好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
目前很多监理企业和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收尾验收阶段往往因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主要监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收尾阶段只在现场保留少量监理人员,专业设置和监理工作都不到位,致使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而引起业主的不满,影响监理行业的形象和监理服务质量。
3.1 要配备必要的各专业现场监理人员,保持各专业监理人员工作的前后衔接和相对稳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要合理,责任划分要明确,防止因监理人员变动交接不到位引起的相关问题。
3.2 各专业系统调试、功能性检测,相关专业监理必须认真组织并严格检查落实,核对相关技术参数和实际效果,调试前要对方案进行审核,对相关配合事项进行协调并落实检查情况,防止盲目性和走过场,检查检测单位及人员资质,选取合理的检测部位和方法。
3.3 系统核对监理资料,分专业汇总遗留及待处理问题,制定处理计划,落实相关责任人并提出相关要求,对重大的问题要求相关方编制处理方案并严格审核,发出整改通知、跟踪检查落实结果。
3.4 提请建设单位制定交付后的使用管理和人员培训计划,使工程按原计划顺利发挥作用,防止因后续使用、操作不当引起问题。
3.5 加强对整改问题部位的跟踪和验收,每项整改工作监理人员要严格跟踪,完成后要及时进行认真验收、评估并形成详尽的验收记录资料。
3.6 对变更增、减项目进行逐一核对,所有变更增减的项目均应对变更依据的合理性,变更手续的完备性和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利弊进行评估和权衡,属于补充、完善功能需要的变更要督促及早落实,对影响建设项目使用功能、安全的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和坚决阻止。
3.7 对暂不影响验收,但可能建设项目使用功能发挥效果产生影响、可能对今后使用管理、维护等带来潜在不便、以及工程本身设计功能不足及标准偏低等问题进行向建设方书面提醒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