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很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认为,只要编制了监理规划就行了。其实监理规划不仅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内容、审核、针对性和时效性都要符合要求。下面结合个人理解谈谈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 监理规划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收到施工设计文件的前提下,由总监理工程师牵头,结合项目现有工程信息、图纸资料、合同、规范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要求,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统一编制,确保编制工作前置、贴合项目实际。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编制、内部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监理规划完成全部审批盖章流程后,须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正式报送建设单位,保证建设单位提前掌握监理工作总体部署。 监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一个监理项目应编制一个监理规划,不得套用通用模板。 详细描述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建筑及装修特点、场地周边环境、施工条件,重点梳理项目施工重点、难点、风险点,做到内容详实、贴合本项目,杜绝通用化、模板化描述。 严格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约定,明确本项目监理服务的施工阶段监理范围、具体工作内容;细化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协调管理六大控制目标,目标需量化、可落地。 列明监理工作执行依据,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图纸审查合格文件、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等,依据需真实、有效、适配本项目。 建立完善、适配现场的监理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含:总监理工程师终身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审查制度、旁站制度、巡视制度、平行检验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进度管控制度、工程款支付审核制度、工程变更及签证索赔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理制度、监理例会制度、监理日志、月报管理制度、资料归档制度、竣工预验收及竣工验收制度等。 监理机构建立全过程质量管控措施: • 开工前核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 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 施工阶段对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验收核查,落实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巡视管控。 • 严格执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验验收程序,未经监理验收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 现场发现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及时签发整改文件,督促施工单位闭环整改; • 完工阶段组织竣工预验收; • 竣工阶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全程把控工程施工质量。 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常态化开展造价管控工作: • 审核施工单位月度工程款支付申请,精准复核现场计量成果; • 严格审查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评估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合规处理工程索赔事宜; • 动态跟踪项目造价执行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造价偏差分析,严控项目总投资不超合同约定范围,同步做好造价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总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及专项进度计划; • 常态化巡查现场施工进度,对比分析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偏差; • 针对进度滞后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制定纠偏措施,审核调整后的进度计划; • 协调参建各方解决场地、图纸、交叉施工等进度制约问题,定期向建设单位报送进度报告,保障项目按期竣工。 • 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 重点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方案不合规、无论证、无审批的严禁开工; • 施工阶段通过日常巡视、专项检查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对危大工程实施全过程重点管控; • 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督促整改; •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施工等情况,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同步上报建设单位; • 全程参与安全隐患复盘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跟踪核查施工合同履约情况,审查工程变更、索赔事宜,协调处理合同争议; • 做好工程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存储工作; • 规范监理文件资料的收发、立卷、归档管理; • 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各类工程信息,保障合同履约管控与信息资料管理有序开展。 • 建立常态化工程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进度专题会、质量安全专题会等各类协调会议; • 统筹协调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参建各方工作衔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图纸问题、交叉施工矛盾、工序衔接问题、现场配合问题,理顺各专业施工流程,营造良好的施工协作氛围,保障工程平稳推进。 • 核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机械、检测设备、特种设备的验收资料、检定合格证书,核查设备运行状态、维保记录; •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设备日常检修、保养工作,特种设备未检定、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配齐监理现场检测仪器设备,确保全站仪、水准仪、回弹仪、卡尺等设备齐全、检定有效,满足现场监理检测工作需求。 监理规划并非一成不变,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若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及施工方式调整、工期及质量安全标准重大调整,或原规划中的监理工作程序、管控方法、管控措施、管理制度无法适配现场实际情况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订、调整监理规划。 修订完成后,必须按照原报审、审批流程重新审核、盖章,审批通过后重新报送建设单位,确保监理规划始终贴合项目施工现状,具备指导性、时效性。 常见问题 对策与建议 1.监理规划与施工组织设计不对应,规划中写的控制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本找不到对应内容,或施工方方案已变更但规划未同步更新。 编制和修订时,必须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作为核心内容进行对照,确保规划中的控制要点、验收节点、旁站部位与施工中实际方案一致;施工方方案变更后应及时评估是否需要修订规划。 2.监理规划审批日期早于监理合同签订日期、图纸收到日期,或晚于第一次工地会议时间,时间线逻辑错误。 遵循时间逻辑:签合同→收图纸→编制→审批→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签字、盖章手续不全,只有总监签字,缺少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或未盖公章。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总监组织编制→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公司公章→报建设单位。 4.监理规划有好几个版本,或修订后未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现场保留最新有效的版本,并与报送给建设单位的版本保持一致,监理规划如修订应按原程序重新审批、重新盖公章、重新报送建设单位。 5.生搬硬套,张冠李戴,监理规划失去指导意义。 须“量身定制”。编制前熟悉合同和图纸,针对本项目特点进行描述和策划,彻底检查并修改所有项目专属信息(如地址、参建单位、工程名称等)。 6.引用规范过期或无关。 建立企业有效规范清单。编制时逐一核对规范年号,只列出本项目真正用到的规范,无关的不要写进规划。 7.工程概况过于简单,无法快速把握项目全貌、重点、难点。 详细描述。包括建设背景、规模、地点、建筑/结构/装修特点、周边环境、重点难点等,图文并茂。 8.人员组织与现场不符,实际管理混乱。 确保“人证合一”、“人岗合一”。组织架构和人员资格必须与投标承诺、合同约定及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一致。 9.检测仪器设备配备与现场不符。 监理规划中未写配备检测仪器或写了很多,但实际监理部根本没有配置。应根据现场实际,配备齐全站仪、水准仪、回弹仪、游标卡尺等,检定定书的编号及送检单位需与现场一致,检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过期前及时送检并更新证书编号。 10.质量控制不当,如节能、装配式建筑、人防、分户验收、通病等专项遗漏,规划中未体现监理控制要求。 根据项目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认真识别是否有节能、装配式、BIM应用、海绵城市、通病、人防、分户等专项内容,有则补充对应的监理控制措施,没有的(如桩基、钢结构、幕墙等)不要写。 11.安全控制不当,应急预案缺失或照搬模板,规划中未编制监理应急预案,或照搬的预案与本项目风险完全不匹配。 明确分级管控:一般隐患→监理通知单+限期整改+复查闭环;重大隐患→停工令+上报建设单位+跟踪闭环+台账记录; 12.常态化检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文明施工,但规划中无此项内容。 新增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扬尘管控、噪声管控、渣土管理、现场围挡管控等监理监督措施。 13.规划中只写了审查总包单位,未涉及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进场管理和协调接口。 明确总包和分包的管理界面:审查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制度,单独列出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人员资格审查、专项方案审批的流程和要求。 14.该旁站的没写进去,写了的不需要旁站。 严格对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及地方规定,核对本项目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列出清单并明确旁站控制要点,不要随意写。 15.进度控制只写检查进度,未写滞后纠偏、工期索赔、节点考核;造价控制只写审核工程款,未写超量、超价、变更管控。 增加动态管控:进度偏差分析、纠偏措施、节点考核; 造价偏差分析、变更签证限额、超投资预警机制。 16.合同信息管理流于形式,组织协调无具体机制。 细化合同履约管控流程,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审核程序;规范资料收发、报审、归档时限,做到资料同步、真实可追溯、闭环管理; 建立常态化例会及专题协调机制,明确问题对接、督办、销项流程,及时协调参建各方矛盾,保障施工有序推进。 17.无动态修订记录,项目从开始到结束一成不变。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工期调整、新增危大工程,但监理规划从未修订,通篇仍是开工初期内容,与施工阶段严重脱节。 明确动态更新机制,但凡发生重大变更、工艺调整、风险升级,必须及时修订监理规划,重新报审、重新盖章、留存修订说明及修订台账。 18.未分阶段编制,对分期开工或技术复杂的项目指导性差。 动态策划。对于桩基先施工、后主体等情况,应分阶段(如“桩基阶段”、“主体施工阶段”)编制。 19.内容缺项(如缺少组织协调、监理工作设置),文件不完整。 对照核心内容清单逐一核对,确保章节完整。
二、监理规划编制时间
三、审批流程
四、送达时间
五、监理规划的编制内容(重中之重)
1. 工程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
3. 监理工作依据
4.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岗位职责
• 结合项目规模、施工阶段及当地住建部门管理要求,明确监理组织机构形式,制定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人员配置需与投标文件、监理合同保持一致;
• 人员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办理正规变更手续,总监理工程师变更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严格明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取样人员、资料员等岗位的岗位职责,做到定岗定责。
5. 监理工作制度
6. 工程质量控制
7. 工程造价控制
8. 工程进度控制
9.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 合同与信息管理
11. 组织协调
12. 监理工作设施
六、监理规划动态修订
七、监理规划编制常见问题及对策与建议(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