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七.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是否按照技术标准、验收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施工;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见证取样试验是否合格;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并作技术交底;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6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8.2承包商根据旁站监理细则,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驻地监理机构。 8.3落实人员,项目监理部指派专人负责旁站监理工作; 8.4旁站技术交底,项目监理部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作专项交底; 8.5旁站监理人员进场对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等进行检查,具备条件时准予施工; 8.6施工过程当中,旁站监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和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情况; 8.7做好旁站监理原始记录和监理日记; 8.8发现异常情况和质量、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和反映; 8.9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应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在记录表上签认,并建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