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旁站监理的范围 1.基础工程:基坑土方回填、防水混凝土浇筑、防水卷材细部构造处理(含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2.主体结构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 三.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一般规定 ①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②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③在现场跟班监督对规定的旁站施工部位、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④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2.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监督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旁站监理记录表)。旁站监理记录必须由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和旁站监理人员签字,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措施。 4.旁站监理记录是旁站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