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旁站监理方案 为确保工程质量,依据《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一、旁站监理的范围: 1、基础工程方面包括: (1)桩基处理; (2)土方回填; (3)梁结点的钢筋的隐蔽; (4)混凝土的浇注。 2、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 (1) 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 (2) 墙、梁、柱、板的混凝土浇筑; 3、屋面及地面工程方面包括:防水细部构造 二、旁站监理的依据是: 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 2、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三、旁站监理的程序: 承包单位根据现场监理机构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 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四、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五、旁站监理的内容: 1、旁站监理过程应记入监理日志,其内容应包括:时间、旁站人、 旁站部位、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有关连续监控参数、完成的工程量、发现的质量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具体要求在作业文件中注明。 2、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