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旁站监理的范围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本项目监理部决定对土方回填,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后浇带及其它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等实施旁站监理。 6.2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检查现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7、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 7.1旁站监理的程序 (1)施工企业根据监理部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部。 (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技术交底、配备旁站监理施。 (4)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的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5)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提醒施工方整改。 (6)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立即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并监督其实施。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7)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