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旁站监理记录要求 旁站监理采用记录表的方式进行。旁站监理记录表是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后,监理企业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旁站监理记录要求: (1)旁站记录应真实、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旁站监理的有关情况,文字书写应工整、清晰。旁站记录应采用具体的数据。 (2)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应写明所在部位的轴线与标高。 (3)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情况主要记述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如预应力管桩过程应记录轴线位置、配桩长度、桩端进入强风化时的土质情况等。 (4)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主要记述旁站过程中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事先的要求对关键工序进行检查,是否对不符合操作要求的施工人员进行督促整改,是否对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