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