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1节 低压配电系统 本工程中,消防设施电源,应急照明用电、医疗用电为一级负荷,一级负荷采用双路电源供电,末端进行互投。 为保证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所有配电断路器均采用进口或合资产品。 第2节 照明系统 本工程中设置有正常照明,在走道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重要机房设置应急照明,其中部分灯具自带蓄电池。其中在走道与各通道向楼外出入口设置自带蓄电池的疏散照明用灯具,蓄电池持续放电时间不小于30分钟。 本工程中诊室、处置室、办公、休息厅、走道等部分照明光源主要采用荧光灯,所有高效节能气体放电光源均须配备低谐波高功率因数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应达到0.9以上。 第3节 医疗用电系统 根据医院的要求,在诊室等负荷较集中的区域设置医疗电源配电箱或专用电源插座(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