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标前答疑会前或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一、 投标须知 二、 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技术文件说明 三、 投标文件(格式) 四、 合同条款 五、 投标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