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有下列任何一种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的事实,你方可向我方发出提款通知。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3)中标后,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4.我方在收到你方的提款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但提款通知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并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应说明被保证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事实,并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