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原位标注原则 1、板支座原位标注的钢筋,应在配置相同跨的第一跨表达; 2、垂直于板支座绘制一段适宜长度的中粗实线(当该筋通长设置在悬挑板或短跨板上部时,实线段应画至对边或短跨),以该线段代表支座上部非贯通纵筋; 3、在线段上方注写钢筋编号、配筋值、横向连续布置的跨数,以及是否连续布置到梁的悬挑端; 4、板支座上部非贯通纵筋自支座中心线向跨内的延伸长度,注写在线段的下方位置;当中间支座延伸长度为对称配置时,可在支座一侧标注其长度,另一侧不注;为非对称布置时,应分别在支座的两侧线段下标注; 5、对线段画至对边贯通全垮或贯通全悬挑长度的上部通长筋,贯通全跨或延伸至全悬挑一侧的长度不注,只注明非贯通筋另一侧的延伸长度值; 6、当板支座为弧形,支座上部非贯通纵筋呈放射状分布时,设计者应注明配筋间距的度量位置并加注“放射分布”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