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旧规范主要在于规范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而新规范则规范了从招标投标至竣工结算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行为。旧规范条文为45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6条;而新规范条文则增加,到137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15条,同时增加实用性较强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