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长期以来我国沿袭前苏联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建筑工程项目或建筑产品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模式:即“定额预算计价法”。这种方法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加上材料价差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经汇总即成为工程预算价,用作标底和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