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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建筑安全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与策略

新形势下建筑安全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与策略

  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素质,积累了丰富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同时,我国政府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也作了大量的工作。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存在,导致我国建筑业近年来的事故率依然居高不下,建筑安全事故频发,使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一、新形势下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面临着巨大考验
  当前形势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开创了崭新的局面,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建筑业的伤亡人数在全国各行业中列居第二位,仅次于煤炭行业,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并不容乐观,建筑施工事故伤亡总量居高不下,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分析当前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的原因,首先是部分地方行政领导、有关部门以及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未能在思想上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未能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法规,重生产、轻安全,对于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缺乏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对于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消除措施,致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健全,事故频发的趋势得不到遏制。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本文认为在当前建筑行业的大环境下,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加强或者实施有效的建筑安全监督策略刻不容缓。
  二、现阶段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
  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未全面有效地履行对建筑业和各类建设工程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
  (二)法规制度建设相对落后,执法监督乏力
  这方面主要有三点问题存在:一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己明显落后,特别是缺乏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规定,产生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
  (三)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施工安全涉及建设各方,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在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行为时有发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监理公司忽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现象比较普遍;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设计上就存在安全缺陷。
  (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需要。这也是建筑安全生产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对策分析
  (一)现阶段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
  对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形式应该从不同方面加强施工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能动性,强化企业对自己项目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及项目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只有让施工企业确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施工企业内部要建立以安全科为首的安全检查制度,负责对该公司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项目各成员,但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2.消除“挂靠”现象的最好办法就是落实责任。监督站首先应该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出了安全事故就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来处理施工企业和责任人,让施工企业不敢让人来“挂靠”。同时在日常检查中注意责任人的到场情况,一旦发现“挂靠”情况,将追究被挂靠施工企业的责任。严格的监督机制和行政、经济处罚杜绝了“挂靠”行为的发生。
  3.对施工企业监督管理形式要能使监督站要促进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对自己的项目进行安全管理,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工作。使监督站能集中力量做好安全专项治理、安全评价、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本地区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形式
  安全监理是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按照《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监理已经成为了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要促进监理单位做好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监督站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制度监督。监督站应要求监理单位建立安全制度,建立总监和现场监理员的安全责任处奖罚制度,规范安全监理的责任。同时要求监理单位配合施工企业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制度,明确总监、现场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2.安全监理监督。针对现阶段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的缺陷,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求监理单位不仅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还要对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其次,要求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在安全评价中要求监理先行进行安全评价,并签署意见;在危险施工阶段或者施工地点检查现场监理员是否进行旁站监理,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最后,要求监理单位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在审查施工企业相关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现场防护、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等方面是否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管作用。
  3.处罚。监督站对于无安全监理制度或者有制度但不落实的、对所监理的工程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监理企业,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经济或者其他行政处罚。对于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不作为、不负责的监理人员要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4.培训教育。监督站应该要求监理企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要求监理企业在内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总监、现场监督员等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监督站也应该对监理单位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监理员进行培训,学习新的法规、政策、安全技术规范,注重提高监理单位人员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监理的重大责任。
5.支持。在强化对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的同时,监督站应该从政府执法角度支持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积极帮助与支持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三)强化安全监督服务职能
  1.换位思考:要求监督站工作人员不仅应该站在监督站的立场上,也应该站在被监督方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的解决。例如,站在施工企业的角度帮施工企业解决安全管理中的困难,比粗放的只要求施工企业整改更有利于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2.转变工作态度:要求监督站工作人员在安全监督工作中,时刻有服务意识,不要因为自己有监督职责,就忘记自己的服务职责。
  3.奖罚并重:只有处罚没有奖励是不利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高的。建议监督站为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安全责任单位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奖励,激励他们把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它会随着建筑技术、建筑行业的发展不断的出现新的问题,安全方针、政策在基层监督站的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具体的问题,因此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不断的自我完善才能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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