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喜欢搞活动。所谓活动都是针对某一特定目的来开展的,如全国“安全月”活动、“质量月”活动、“工程质量三年治理行动”;还有企业组织开展的“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治”之类的活动等。
开展这些活动的出发点一方面是因为有了新生事物需要宣传推广,另一方面是为了强化某一方面的意识或工作;更多的原因是后者。但本质上还是因为某一方面的工作出了问题或者薄弱了需要改进加强不得已才开展的,就事物的本身来讲是被动的,因为问题已经出现了需要采取补救措施。这就好比一般人得了病才会去医院看病,人的身体虚了才需要吃补药。这些活动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在某一阶段也是有意义的。
但是,我们也必须认清这样一个事实:活动都是阶段性的临时性的有别于正常管理的活动,这是一种针对管理异常(即预定的管理机制出现问题出现失控)所采取的异常管理(即应对管理波动偏差的被动管理或特殊管理),是一种出现了不能容忍的严重情况如现有的管理秩序破坏所采取的紧急措施,这才是它的本质。
如果我们的工作总是需要通过开展某项活动这样一种异常管理才能维持正常,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是一个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系统性的严重问题的表现。这就如一个人的身体健康不是依靠自身的免疫力和良好的生活方式来维持而是需要定期注射激素和营养药来维持是一个道理。
正常的系统是按照事物固有的运行规律(即在正常的条件下是一定不移的)来动作的,就如一架机器,由机体、动力、传输、控制、监测、连接、能量、电路、油路、水路、传动、安全、报警等诸多的系统或部件、元件、零件组成,各有各的岗位,各自都有无可代替的作用,不可或缺。
这个机器在正常的运行情况下可以实现预期的加工或产品实现的目的。所谓管理就是要依据运行原理做好输入和服务的保障以及过程的监视测量,最大程度地实现正常恒定地运行,以输出符合预期的结果。只有在某些元件、部件乃至系统出现了异常情况不能做功及精准地发挥作用的时候,例如加工过程超出了公差标准,说明工序能力下降了已不足以维持,这才需要停机检查维修;同样的,因为管理体系(如责任制度体系、资源保障体系、监测预警体系)某些环节已经不能实现正常运行了,所以需要停下来采取一些特别的处理措施,本质上还是出现了异常。
这个道理放在施工安全管理上讲也是一样的。
正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应该是遵循事故发生的机理而设定的预防机制来运行的,如首先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制度、机构人员、标准流程、操作规程)——确定安全管理对象——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不确定性(风险)识别评价——对可能导致风险变现(事故)的危险源(能量理论的二次危险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术语的危险源)辨识——制定安全管理方案、专项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这样一个过程;每个过程都配属于不同的岗位和人员来发挥作用,这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不能发挥作用,出现了不执行、选择性执行,都会造成安全运行过程的偏差(偏差的本质是失控),因为违反了事故预防的基本规律,事故的风险就加大了。
凡是发生了事故都是出现了管理异常。正常(即相对恒定可控)的情况下是不会发生事故的。
可见,我们工作的重点是要努力使每一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一丝不苟地严格地按照责任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来实现精准执行,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我们工作的重点显然应该是在这方面,即在从管理机制或顶层设计上杜绝管理异常的事故预防方面,而不是放在异常管理上——最大程度地接近理想状态,即本质安全。这就是我们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意义。
应当承认在现有的用工体制及安全法律体制条件下,企业要实现完全正常的安全运行控制是有一定困难的,这里面存在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前者(用工体制)的不稳定状态,即企业固定用工制度解体后社会性的符合品质保证条件的劳动力产品市场并没有形成或者说符合条件的劳动力产品还不能满足产品实现过程的需求,这种不稳定状态与产品实现过程及安全过程所需要的稳定状态的需求是冲突的;后者(安全法律体制)的劳动者个体的不负责任与企业的无限责任使得自然人与法人存在实际上的不平等,加剧了矛盾,实际上是法律纵容了个体的不负责任,这样劳动者个人的安全责任就更加难以落实。这个问题《安全生产法》没有解决好。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对于企业能够发挥作用实现严格控制的地方,还是存在着严重的责任制度不落实的情况。
搞活动是一种不得已的行动方式。但只要仔细考察一下我们所开展的活动就会发现,一方面这些活动的效果很差,如今年的安全月活动中事故频发,有人统计是98人死亡183人受伤,并没有因为搞了安全月活动就预防或减少了事改,消除了隐患改进了管理;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活动本身的不认真,如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都是形式大于内容的。河南省柘城县6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专门要求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重大事故的教训,可是过了没有几天,本地区还是发生了武术馆的重大火灾事故。这能说两个地区的安全月活动是认真的和有效的吗?
我们习惯于搞活动实在是因为搞活动最简单又容易出现表面上的成果,而对于正常的管理却常常不用心不认真做不到位,这实在是本末倒置,是一种安全管理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安全管理是一件严肃认真的事情,是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来办事的。功夫在平常,不重视平常的规范管理和规范操作,拿异常管理代替正常管理,那是一定要出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