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设备用油量的计算规定有哪些?
1 机组用油量应按制造厂资料确定。无制造厂资料时,宜按容量和尺寸相近的同型机组或经验公式进行估算。
2 电器设备的用油量应根据变压器和油开关等设备的厂家资料确定。
3 管网充油量应根据管网的大小和长短计算确定。
4 备用油量,对于透平油系统应取最大一台机组用油量的1.1 倍;对于绝缘油系统应取最大一台变压器充油量的1.1 倍,对于容量大于125MVA 的大型变压器宜取1.05 倍。
5 补充备用油量,宜按贮备全部运行设备45 天~90 天的补充油量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