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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机组快速(事故)闸门的自动控制规定有哪些?

水力发电厂机组快速(事故)闸门的自动控制规定有哪些?

    1 快速(事故)闸门应既能在现地控制又能在远方控制。
    2 机组前的快速(事故)闸门开启前应先进行充水平压。
    1)当利用闸门开启一小开度进行充水时,闸门位置行程开关应设有闸门充水位置触点。
    闸门到达充水开度时,闸门应停止在充水位置开度。充水平压后,闸门应自动继续开启至全开。
    2)当利用充水阀或闸门上的小门进行充水时,充水平压后,闸门应从全关自动开启至全开。
    3 对闸门进行开启或关闭操作时,闸门到达全开、全关位置后,应能自动切断上升、下降机构的电源,使闸门停止上升或下降。
    4 在闸门开启或关闭过程中,如果发出停止命令,闸门应能停在任何位置。
    5 闸门全开以后,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自行下滑到一定位置,应接通闸门自动提升回路,使闸门提至全开。如果继续下滑到一定位置,应发故障信号。
    6 宜在中控室设置闸门位置指示器。闸门在全开、全关及充水开度时应接通位置信号灯。
    7 采用固定式钢丝绳卷扬启闭机控制的闸门,应在闸门电动机的轴上装设制动器,在制动器上配置与电厂直流系统电压相一致的直流电磁铁。在回路设计中,应满足闸门正常关闭以及当机组或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紧急关闭的要求。在紧急关闭接线中还应按金属结构专业的要求,采取保护门槽底槛的措施。
    8 对于液压启闭机控制的闸门,当操作闸门下降时,油路电磁阀关闭线圈应通电,闸门在自重的作用下自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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