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图的编制要求是什么?
(1)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绘制;
(2)必须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工程进度进行编制,不能在竣工后编制;
(3)竣工图幅上反映的图形、尺寸、结构、材质以及有关的文字说明等,必须反映施工后的实际状况,做到图、文与实物相一致,没有错误、遗漏和含混不清的地方;
(4)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必须注明修改依据,即在修改处注明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记录或材料代用单的编号;
(5)施工图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制图标准或有关专业标准、规定进行编制;
(6)底图、蓝图的更改只能杠改,不能刮改,不准用涂改液,以保持图面的整洁;
(7)每张竣工图均需加盖竣工图章,或重新绘制竣工图图标。
(8)在使用施工蓝图编制竣工图时,必须使用新蓝图,禁用在工地受到磨损、残缺丢角和有油垢的旧图用于编制竣工图。
(9)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封面、图纸、目录采用重新绘制竣工图图标,不再加盖竣工图章;
(10)所有专业的竣工图,都应编制竣工图图纸目录,做好竣工图归档,并置于各专业图纸之前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