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废污水系统的特点和排放要求是什么?
生产废污水的特点是成分复杂,对含毒害物质的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方可排放,因此对不同性质的污水应分别进行处理,并达到排放要求。从污水水质成分可分成如下几种类型:
(1)含油污水:生产过程中,废污水含有油脂,且油脂又易挥发成可燃可爆气体时,应设置防爆井等设施,处理后再排入室外市政管网。
当油脂不易挥发且易凝固时,应设置隔油器(或池),进行隔油后再排人室外管网。
(2)含酸碱、有害物质和有毒物质污水:必须在厂内进行处理或输送到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对一般无害废污水可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江河内,而对造纸业、印染业、电镀、化工等生产工艺产生的污废水直接排放会造成河流、湖泊、农田及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与破坏,所以必须经过沉淀、分解、曝气、过滤、中和等许多处理工艺,达到国家颁发的排放标准方可排人市政管网或直接排放至江河内。
(3)含病菌、病毒、放射性物质的污水:对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实验科研部门排放含有大量病菌、病毒等污水,必须通过污水处理车问进行化粪、过滤、消毒等严格处理后再排人室外管网。不经处理的污水排人江河中会造成农田及饮用水的污染。
对含放射性物质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的特殊处理.在输送和处理过程中严禁泄漏。
(4)含食物油质的污水:对肉类加工业、食品加工制作及大型食堂、饭店操作间等排放含有大量食用油脂的污水,一定经隔油处理,防止油脂凝固附着在管壁上而影响排水能力甚至堵塞管道。
(5)高温污废水:在生产工艺中产生大量的高温污废水必须经过降温池冷却后再排人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