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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幼儿园和儿童福利机构的抗震设防措施范围如何界定?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44 号)第十六条中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其中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幼儿园和儿童福利机构的范围如何界定?

答:现阶段,根据相关部门的文件、解释和现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供设计审查参考使用。今后以修编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准。

1) 学校根据

a)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4〕25 号)第(十五)条“对新建高校学生宿舍建筑要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b) 住建部官网政务咨询 2023 年11 月28 日对“学校是否包括大学建筑”问题的回复:学校的范围包括大学。 学校应包括小学、中学、大学、中职、高职、高专等学校,可不包括老年大学、教育培训机构等。 学校中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2) 医院 医院应包括具有防灾救灾功能的医院,可不包括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专科门诊等其他医疗机构。 医院中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3) 养老机构 根据民政部 2020 年颁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 10 张以上的机构。对单建的养老机构设施用房,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对合建的养老机构设施用房,其所在楼层及其以下房屋楼层的平面区段范围内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对不符合养老机构要求的养老设施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4) 幼儿园 幼儿园中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5) 儿童福利机构 儿童福利机构的设施用房可参照幼儿园、学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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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幼儿园和儿童福利机构的抗震设防措施范围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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