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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困境与未来——浅谈工程监理的现状与建议

 摘要:自从1988年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已经30个年头,工程监理制度日趋完善,可是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动,各级政府对监理的过度期待和要求,监理行业一路下行。本文着重阐述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以及由此产生的思考,分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而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关键词:工程监理;监理人员;总监;现状;

一、概述工程监理的现状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但监理行业发展至今,仍然有很多业主、施工单位甚至监理企业内部对监理行业还没有充足的认识,从而导致目前的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也主观或客观地制约着建设监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与开展,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对建设监理的发展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根据我这十年来在监理行业工作的经历,在实践中我体会到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工程监理工作认识的问题

        1.1 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受自己委托聘请的,监理费用完全是自己支付的,那么监理人员就应该按照业主的意愿去开展工作,一旦监理人员不听从,业主就对监理人员产生不满,不利于监理人员继续开展工作。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如果监理单位仅按照业主的意愿进行工作,那么既违背了国家法规的规定,又会损害到施工单位的利益。

        1.2 部分施工单位对监理人员的认识也存在偏见。一方面缺乏对监理行业的了解,认为业主请监理单位是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已而为之。工程建设主要靠的是施工单位,监理人员无非就是检查、验收工程施工质量,挑挑毛病。对施工单位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其他事务则不应干涉。然而,按照现行法规和条例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有审核分包单位资格的权利;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权力;有审查付款申请,签发支付证书的权力;有调解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权;有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权力;有组织竣工预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权力等。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施工单位把监理单位做为他的“质量检查员”,往往施工现场质检员不到场,由监理人员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然而监理单位的工作不仅包括质量控制,还有进度、造价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同时还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履行监理的法定职责。

        1.3 部分业主、质监、安监人员认为,监理单位都是很专业的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应该负有“相当大”的责任。委托了监理的工程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人为的弱化施工单位的责任,强化监理的责任,将监理单位做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替罪羊。事实上影响工程建设的潜在干扰因素很多,并不是某个或者几个监理工程师能完全驾驭和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只能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尽量避免干扰因素对建设目标的影响。工程监理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又不参与施工生产,工程质量不是监理单位“监”或“检” 来的,是施工单位干出来的。监理单位只对自身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失职或未尽职的过错行为承担不作为责任,而不是一些扩大了的责任。

2  工程监理的实际范围和授权存在局限性和狭隘性

        2.1 局限性

        目前,许多业主出于多方面考虑,仅授予监理人员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权,进度控制权,不愿授予或部分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有些项目,监理单位即使被业主授予投资控制权,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只是流于形式,走过场,离真正意义上的“投资控制”还相差甚远。

        1)只授予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权的工程,监理工程师控制质量的难度就很大。由于业主未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工程承包商取得工程款无需经过监理的批准,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是否做好都一样能拿到钱,导致监理监理工程师失去了控制权力,不能很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如果业主授予监理人员工程的投资控制权,按照验收规范进行质量验收,监理工程师只对检验合格的工程签发付款通知书,监理就能运用经济手段来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从而更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

        2)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接受业主方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建设,监理人员对项目情况要从零开始,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无法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虽然目前规定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有一定的时间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熟悉图纸,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答疑,但是施工、监理单位往往不清楚设计意图,对整体设计、细部设计无法掌握,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也草草了事。这样就造成施工时边干边发现问题,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无法做到事前控制。

       2.2 狭隘性

       建设工程监理应该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过程应贯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国家一直倡导监理工作要全方位、全过程,但是从监理工作的现状来看,工作还存在狭隘性。一方面是现阶段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委托监理工作局限于施工阶段;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此外,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空缺,对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无明确的规范和要求,使得设计监理工作无章可循,也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

       从实际效益来看,设计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极为重要的阶段。工程设计质量的高低,不仅决定着项目的使用功能能否得到满足、结构是否安全,同时也决定着项目投资效益的高低。不过很多业主普遍认为,工程已经有专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没必要花钱委托监理。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设计结果不一定会十分完美,设计人员往往会脱离工程的实际需要,设计成果达不到业主的期望,而监理则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些不足。

3  工程监理费收取的随意性

       目前工程监理收费也是制约工程监理行业良性发展的一个极为重要因素。大部分监理企业的监理费用的实际收入严重低于国家标准。一方面,业主方把工程监理费支出看成是一项经济负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考虑技术、管理因素,将监理费一压再压,使监理项目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监理同行之间互相恶性竞争,以非合理的低价进行竞标。有些监理公司在承接监理项目时以成本价以下投标,以低价优势承揽工程。 

       监理取费低导致监理企业为自身生存而减少监理项目上人力、设备、资金的投入,严重地影响监理工作质量,降低监理工作的效果。长此以往,监理企业就难以发展壮大,难以提升监理工作质量,甚至还会因此造成监理的失职,严重制约监理行业的发展。

4  监理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

       4.1 在我国持证并且在项目上的总监理工程师大概只占一半左右,其他一部分在设计院工作,一部分从事教学工作,他们中大部分人在监理企业注册挂名,而未从事实际监理工作,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往往没有相应的证书。注册执业的人员并未从事监理工作,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并没有执业资格,有些甚至未通过培训就上岗,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与实际工作人员脱钩。

       4.2监理行业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基础极其薄弱。工程监理是为社会提供高智能的技术、管理服务,人才是基础,没有人才监理便是无稽之谈。目前监理人员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类:1、设计单位退休的工程师;2、施工企业退休的、转行的工程技术人员;3、曾从事过与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的人员;4、高校毕业生。从人员来源看,高校毕业生应是监理人才培养的重点。然而实际情况是高校毕业生在监理单位成长到2~3年基本具备工作能力时,无论是优秀人才还是一般人才,能继续在监理岗位工作的人数很少。如此人才流失,如此薄弱的人才基础,监理行业如何发展?

5   监理企业的管理问题

       5.1 管理机构不健全

        一个完整的监理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应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分管经营、生产、人事、技术等,部分监理企业虽然管理组织机构框图中各职能部门齐全,但实际工作中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人员同时也是工程监理的总监,平时只有公司经理一人统管公司大小事务,这样往往就会影响企业的管理效能和水平。

        5.2 监理工作程序不清

        搞好项目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则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监理程序工作。而目前有些监理公司还缺乏严格的内部管理程序和制度,有些监理公司虽然取得并通过了ISO质量体系认证,但也只是为了“认证”而认证,程序文件形同虚设。在实际监理工作中不按照监理程序办事,监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5.3 监理文件记录弄虚作假,应付了事

        部分监理工程师在编写项目监理技术文件时,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不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照抄照搬监理技术文件范本,起不到编写技术文件的作用和意义。工程施工重点部位的旁站监理记录往往存在千篇一律的情况,不能如实记录施工的过程、监理的工作。这样的监理文件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5.4监理工作责任制未落实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是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派在工程项目监理活动中的全权代表,是其监理项目的责任主体之一。项目总监的某些权力是不能由总监代表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所替代的。由于目前我国监理行业中缺乏总监人才,总监一身多职,难以真正起到总监的作用,不能真正履行总监的职责,进而也影响到项目的监理效果。

二、监理工作的未来及发展

        目前业主方想要完成一个项目的建设,需要从技术、经济、合同、组织协调等多方面进行管理。目前我国业主方大多数是初次进行基建工作,对建筑行业并没有多少了解。虽然业主方可以自行完成部分项目管理的内容,但是业主的能力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是无法比拟的。比如,投资方的业主为项目的建设必须配备齐各专业的基建班子,而这是大部分业主方人力、物力所达不到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为了解决这些困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运而生,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根据目前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现状,工程监理企业不应只把施工阶段监理作为主要职能,为了更好的服务业主和自身发展,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无疑,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1、工程项目管理有利于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工程项目管理贯穿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历经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阶段、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试运行阶段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需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引进专业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功夫,应采用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专业性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综合型和专业型能力的,懂得设计和项目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工程项目管理有利于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

        工程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的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并且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3、工程项目管理有利于开拓市场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上监理行业趋于饱和,建设项目日益减少、监理企业竞争相对比较激烈。而工程项目管理才刚刚起步不久,能够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并不是太多,作为有实力的监理公司可以通过转型发展,承担起项目管理的任务。监理企业除了在项目监理上做好本职工作外,还应对业主方加大项目管理的宣传力度,主动向业主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内容和意义,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主动开拓市场。只有越来越多的业主方了解到项目管理的重要性,项目管理才能在建筑市场健康成长、发展。

三、结论

        虽然目前工程建设监理还有一定的市场,但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设政策的改进、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工程监理企业势必要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项目管理才能真正意义上满足业主方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需要,工程监理趋向项目管理也是必然趋势,这就是我对目前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现状所做的一些思考和展望,希望能够让建设监理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发展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年 黄燚

 [2] 简论当代工程建设监理现状 《华人时刊(下旬刊)》,2015年 邵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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