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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工程监理工作的“五控制”

我国的建筑工程建设事业在最近的几十年中以形式上的由“人海战术、经验管理”到“机械化施工和信息系统管理”;以观念上由“资金靠拨付,只注意内在质量”到“资金有偿,质量上内实外光”。

在这种过程中真可谓是日新月异,它凝聚了无数建设者的辛勤劳动和集体智慧,在日趋规范的工程施工管理中不断总结和积累,不断更新和完善。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并概括性地提出了监理工作的三控制(即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两管理(即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和一协调。

监理工作的“五控制”是互相矛盾又互为补充的,按照各自的控制原则为共同的目标开展工作,对搞好工程建设尤为重要。如何做好监理工作的五控制,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1、重视旁站监理在质量和工期中的地位

监理对工期控制力度不大,工期问题扯皮严重,在工期上各方责任分界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旁站监理如果缺乏监督检查和督促,不能做到跟班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在进度控制方面存在等靠业主的话,容易出现工期失控的情况,且一旦出现工期滞后问题时,容易引起承包方提出工期索赔,此时监理单位因旁站监理的失职而无足够的理由反驳承包方,从而很自然地造成监理单位为逃避自身责任而将“这笔账算到业主头上”。

2、监理工作仅仅依赖于试验数据和测量信息是远远不够的

监理单位具有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手段和测量检测手段是必要的,也有由业主单位提供具有相当资质的试验和测量单位做好监理的协助工作。测量放样的准确性控制及试验的数据的准确性是质量控制中很重要的环节,在做好这两项工作的同时需重视并加强质量控制的现场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按施工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旁站监理不仅要具备现场质量控制工作的相应素质,加强合同意识,避免相当然的人为因素,而且需吃透合同规定,避免出现问题措手不及,要及时果断地处理质量和工期的矛盾。

3、监理工作要突破“要我做”而更新“我要做”

不要转嫁责任,放弃职权,尤其对于“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更应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管理边缘遗漏和忽略问题或无法明确界定职责归属问题。此时业主对整个工程都往往希望由监理承担起该部分职责。监理要管别人不去管,别人不愿管的事,这对减少扯皮,做好控制和发展自己极为有利。监理工作要及时、规范、准确市场经济人员流动性大,及时处理往来问题,不仅有利于工作接交,更有利于解决业主和承包方的经济问题。及时解决经济问题可提高承包方的资金利用效果。尽管价底也容易使承包方满足,同时也为业主节约资金。规范地作好工作的交接,可防止因人员变动而导致资料的丢失,提高处理遗岗及后续问题,尤其是经济问题的准确性。

4、监理在协助业主的投资控制中要着重做好索赔处理和结算工作

需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索赔和反索赔事宜。坚持“三不结算”(即无测量资料不结算、质量不合格不结算、单价与合同不符不结算)原则。以“既严格按合同管理,又热情帮助;既监督,又服务;既向业主负责,又维护承包方合法权益”。

5、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

建筑工程从起步就是一项飞砂走石的“粗活”,安全问题伴随着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理应被人们所重视。人皆知“天体运转会影响人的情绪”殊不知文明施工在工程建设中有其独特的间接效应。工程的实施、机械的使用均掌握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之下,现场文明会影响到人的情绪,人的情绪控制着人在生产和社会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力度和质量。习惯的改变基于督导,监理在工程中的督导作用势必有相当的分量,所以,本人认为将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纳入监理的职责对工程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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