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地下楼梯间在首层不靠外墙也不通至屋面,需要设置1.0㎡应急排烟窗吗?《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中的应急排烟窗是否完全替代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3.11条的固定窗? 答:(1)问题所述情况,不需要设置应急排烟窗。(2)需设应急排烟窗的,应急排烟窗开口大小等要求仍执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3.11条的规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4条规定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并靠外墙或可直通屋面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的顶部或最上一层外墙上应设置常闭式应急排烟窗,且该应急排烟窗应具有手动和联动开启功能。《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3.11条规定在楼梯间顶部设置1.0m2固定窗,第3.3.11条条文解释中说明此固定窗紧急情况可以破拆排烟;《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2.2.4条规定的应急排烟窗为平时关闭,紧急情况可以手动或联动开启,二者在排烟窗设置部位、开启方式上要求不一致,应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规定;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未规定应急排烟窗开口大小,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2.2.4条条文解释,应急排烟窗开口大小等技术要求,按照相应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规定,故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2.2.4条设置的应急排烟窗开口大小执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3.11条规定。《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有关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具体设置要求,如:距离楼地面的高度、每个开口的大小和一个区域的开口总面积、设置间距等,参见《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规定。 (由建研航规北工(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许丹楠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