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造价管理
1、什么叫建设工程造价?
——两种含义:对业主方(需求)而言是指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总费用;对承包商(供给)而言则是指提供建设工程所有产品和服务的总价格。
请问:什么是工程造价管理呢?
——两种含义:对工程投资费用的管理;对工程价格的管理。
2、工程造价法律关系“三要素”指什么?
————主体: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标准定额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施工企业;注册造价师;概预算人员。
——客体:工程造价成果
——内容: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如何理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活动?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活动包括两方面: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的管理——预测、确定和监控建设工程投资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建设工程价格的管理——微观上的成本控制、计价、定价和竞价活动;宏观上的价格调控、规范和管理活动。
4、全面造价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四全”管理:
(1)全寿命期造价管理(建设工程的四期间造价管理)——从项目建设前期到项目消亡(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全部成本管理。
(2)全过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五阶段造价管理)——从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决策到项目竣工验收的造价管理。
(3)全要素造价管理(管理内容的五要素造价管理)——对建设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环境等涉及造价的所有要素进行的管理。
(4)全方位造价管理(管理部门的六部门管理)——政府部门、业主、设计方、承包商等涉及造价管理的主体或部门都负有造价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5、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按照经济规律要求,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形势,应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和企业经营效益。
——任务: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完整的七个阶段)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6、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造价。
7、怎样实现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五算两
价”: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
初步设计阶段的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
程预算;发、承包阶段的投标报价;中标签定合
同阶段的承包合同价;项目实施中的阶段结算;
项目完成后的竣工决算
8、实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应遵循什么原则?
——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三原则:控制环节上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全过程控制原则;控制理念上的主动控制原则;控制手段上的技术与经济结合原则。
9、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要素有哪些?
研究可行定估算,择优招标选乙方。
贯彻标准和方针,采用“四新”定概算。
“限额设计”施工图,协调利益要适当。
合理有效用开支,控制造价按概算。
法人责任要落实,合同索赔须结算。
管理部门讲服务,咨询服务讲质量。
执业注册受教育,提高素质奔小康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注意:2007年3月1日施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1、造价工程师有哪些素质要求?
——三方面的素质要求:职业道德优良,专业技能全面,身体健康。
2、造价工程师应具备什么样的技能结构?
——技术技能,人文技能,观念技能。
造价人员应努力使自己成为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3、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是哪些(教材内容)?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3)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
索赔费用的计算;
4)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5)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6)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
7)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注意:4)、6)、7)条已没有!
4、造价工程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新规定)?
——六项权利:名称、执业、签章权;设立单位、教育权;保管证书印章权。
——六项义务:遵法规、守道德,接受教育保秘密;保质量、讲标准,利害关系当回避。
——《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九条要求(P-12)
4、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哪些行为(新规定)?
(一)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五)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六)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七)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八)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5、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有何规定?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5、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何规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注册造价工程师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7、《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哪些主要规定?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1)什么叫造价员?
——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 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2)对造价员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签章责任;信用记录;手续变更;继续教育;验证和自律。
3)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的情形有哪些?
——未按规定受教育,没有业绩还脱岗。
取得证书不正当,造价活动有不良。
涂改证书借印章,多处执业不应当。
请问:验证不合格或注销有何区别?
三、工程造价咨询及管理制度
1、咨询及工程造价咨询的含义是什么?
——咨询:咨询人接受委托人委托,应用其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解决专门问题的智力服务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进行的有关工程造价业务范围的智力服务活动。
请问:
咨询服务有哪些特征?有何社会功能?(P-17、18)
——四特征(特点、目标、对象、活动);三功能(服务、引导、联系)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及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甲级资质的12条标准(条件);乙级资质的11条标准。甲级资质标准多一条:“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
3、不同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在业务承接上有何区别?
——甲级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业务不受限制;乙级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请问:造价咨询活动应遵循什么原则?
——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咨询合同的合同条件是如何构成的?
判断:
《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分“合同标准条件”和“合同专用条件”两部分。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的服务类别有哪几种?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5、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哪些管理?
——管理部门:建设部全国管理;省建设厅属地管理;专业部门专业管理
——资质申请与审批:甲级建设厅20日内审查完毕,建设部20日内作出决定;乙级建设厅审查决定;新设企业乙级暂定期1年;资质有效期3年。
请问:什么是资质的撤销、撤回和注销?三者有何区别?
——违法取得可撤销,条件降低可撤回。企业终止未延续,撤销撤回须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