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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模式下做好工程结算的实践经验分析

作为一名工程造价人员,我们的工作就是依据图纸核算工程量,预算报价,施工资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收集汇总,工程竣工结算。工程能不能赢利,赢多少利,都和我们的工作密不可分,特别是工程结算,这是工程价款确认的最后一个环节,结算价款的多还是少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各单位领导都非常重视工程结算工作,那么作为一名工程造价人员如何才能做好结算工作?给单位带来理想的利润呢?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进行分析阐述,认为要想做好结算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理清概念,对症下手

工程结算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的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经竣工验收工程符合合同的要求后,向发包人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是承包人与发包人办理工程款的最终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终结的凭证,是发包人编制竣工决算的主要资料。工程结算的定义是我们结算工作的基础,指出了我们结算时需依据的各种文件,如合同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所在省定额站发布的各种文件,当地的税收政策,设计图纸,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清单计价办法,现场签证,工程变更文件,会议记录,双方的其他约定等。所以要想做好工程结算,需要做的首要工作就是以上的各种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这需要在平常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结算时才能够有力的说服对方,才能够追加造价为本单位创造理想的利润。

二、“欲多砍材,先磨快刀”

工程结算是在投标报价,合同洽谈,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索赔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若想得到较高的利润,即“多砍材”需要在这些前期工作上做足功夫,需要先“磨快刀”,只有这样在结算时才能够顺利的进行,才能少扯皮高效率的办理,那么“磨快刀”需要做哪些工作呢?根据多年来的经验按照不同的阶段总结如下:1.投标报价阶段在投标报价阶段需要根据工程实际采用投标报价技巧。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由发包人承担工程量的风险,但是单价相对固定,只调量不调价,这时需要根据图纸和施工现场条件,采用合适的报价技巧,如不平衡报价法,对很难准确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土石方工程,其单价可以报得高一些,这样做既不会影响投标总报价,又存在多获利的机会;对能先结算工程价款的项目(如土方、基础工程等)其单价可高一些,以便加快资金周转;对后期项目(如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其报价可以适当低一些。 估计施工过程中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可高一些,这样做对总报价影响不大,却能在工程结算时增加收入;估计暂定工程或暂估价格,对以后一定要施工的部分,其单价可高一些,估计不会施工的部分可低一些。对工程内容做法说明不清楚的项目,或其他漏洞的地方,其单价可低一些,以利于降低工程总报价水平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索赔,获得理想的结算价格。2.合同洽谈签订阶段在合同洽谈阶段要分条研读合同条款,分析每项条款的风险和利润,特别是价格调整条款,如发生变更,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上涨或对方违约,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追加工程价款的处理办法。力争尽量减少自己的风险,或者把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等办法,若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要按照清单计价规范处理。这一过程应该让造价人员参与,约定清楚工作范围,以便将来变更或则有额外的工作进行索赔。3.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是所有工作中发生变化最多,遇到的外界影响最大的阶段,期间的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各种签证、索赔最为繁多,需要造价人员全程参与,熟悉发生的过程,各种索赔和签证要在有效的时限内发出。实际工作中承包方的预算员遇到的情况是,有时候一个工程封标后,他的工作到此结束,有的甚至出预算书就结束了,根本没有参与投标的机会,别说是参加工程合同的签订过程了,结果到工程结束的时候突然让他来负责工程的结算工作,由于对这个工程的熟悉仅限于预算阶段,而且是隔了一段时间之后,需要一段时间重新熟悉工程情况,包括工程竣工图和施工过程中的变化,只有充分熟悉和仔细的准备才能在与发包方或者审计方核对时争取更多的利益。因为没有全程参与,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化不熟悉,需要拖延很长时间才能做好结算工程,浪费了宝贵的结算时间,损失了企业的利益。 加强施工过程中资料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的管理尤为重要,这里说的主要是工程的变更签证等书面性的资料。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遇到的意外情况较多,往往避免不了一些必要的变更,当业主方要求变更时,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确认下来,该签证的签证,需要索赔的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防止因超过索赔有效期失去索赔机会。对于因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要收集有利于增加造价的内容,例如: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发包方通知、指令、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等,这些第一手材料是最有说服力,最直接的证据,可以有效的防止结算时的推诿扯皮发生。

三、依次进行、条理分明

工程结算时要顺序分明,先实体,再措施,后其他,依次进行。依据清单内容首先计算实体项目清单,如果变化在合同或清单计价规范约定之内的,措施项目清单根本不用考虑,不予调整;如果实体项目清单变化超过约定幅度,需要根据约定就行调整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要区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计日工,总包服务费。暂列金额依据施工过程中工程师的指令单按照实际发生的给予记取,没有发生的给予退还;暂估价要结合分包情况即行记取。计日工依据工程师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单价计入;总承包服务费依据合同约定记取。

四、勿忘政策调整文件

因为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各种市场价格信息变化较快,为了与市场接轨,维护承包商利益,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会及时的发布各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税金等调整条款,并明确规定执行的具体日期,工程结算时一定不要忘记查看相关文件,是否在调整范围之内,以便及时调整追加确保自己的利益。

五、经验分享

工程结算工作是在很多前期工作基础上的汇总,要想做好结算工作需要全过程参与,全方位关注,利用各种双方认可的证明文件,国家和省里公布的强制性调整文件等进行工程价款的调整,需要我们造价人员清楚事情发生过程,多收集相关证据并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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