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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现状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现状

  (一)竞标行为不规范

  这种隐性的的工程造价失控,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工程建设行业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不准确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它是投标的基础,使得最后的投标结果具有可比性。然而由于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时间比较紧迫,往往会出现程量清单编制不准确的现象,影响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进而影响投标单位的具体报价,增大工程造价失控的风险。比如,工程具体实施划分不合理、项目描述过于笼统缺乏量化、项目缺漏项严重等等,都是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终都会导致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的初始阶段就那一控制,为接下来的具体施工中的工程造价失控埋下隐患。

  (三)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招标文件的编制事关整个招标活动能否顺利进新,事关整个工程造价控制能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当前的状况是,一些术标准和合同条款的不完善为工程造价控制带来隐患,进而影响了工程招标的顺利进行。例如,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缺乏全局观,出现为招标而招标的状况,即仅仅考虑招标环节的造价控制,缺乏后续考量,出现笔者前文所说的底价那工程订单,后期加价价款的行为,最终导致工程造价失控。

  二、招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招投标双方的经济行为

  有关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晚上关于招投标行为的相关规章制度,避免不法分子钻政策的空子,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避免流于形式的监督,通过查处打击一系列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在制定招标制度上,笔者建议学习广州做法,建立双限价制在设置投标最高限价的同时也限制了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报价。对于招标方而言,严格遵守招标程序和流程,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招标监督部门对找遍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杜绝内外串通一气的情况出现,当然还可以采取招标备案、资格预审、第三方监理等措施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合理,为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编制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

  1.努力确保工程量计算的正确性

  首先工程量清单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工程现场实际状况编制,在这一过程中尤其是要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各子项目的工程量进行精确计算。其次,为保证最终的编制结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有条件的招标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独立工程量清单编制,再将两份编制结果进行横向比对,对于错误项进行纠正,对不准确量进行调整。

  2.准确和完整地描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

  正如笔者前文所说,工程量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描述事关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低,由于对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描述不行造成的损失,招标方是要自行承担责任的。因此为避免招标方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为防止工程造价失控,招标方要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进行详尽描述。具体来讲,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完整,应做到分项不错不漏、不留缺口。与此同时,为防止投标方对工程量清单的理解偏差,招标方应参照国际惯例,重视询标工作,即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和质询机制,让投标单位在评标时有一个解释澄清的机会。这样对于工程量清单中不明确之处以及错遗漏项,有关各方可以及时沟通,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产生事后纠纷和工程造价的失控。最后处于谨慎性考虑,招标方要还对中标后的工程量清单的=进行复查,确保最终的招标结果满足既满足出事招标需求又能够保证工程造价的有效可控。

  (三)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

  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过程以及后期施工的指导纲领,其编制必须是建立在全局的基础上。类似于前文中的工程量清单,由于招标文件不完善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仅要自行承担责任甚至对于造成投标方损失的部分招标方也要进行补偿,这无疑会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造成威胁。因此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项:

  1.量化工程造价相关费用,尽量减少暂定金额分项

  对工程造价相关费用的量化,一方面可一个投标方一个直观的感受,有利于投标方综合考量、统筹安排投标方案;另一方面也是释放明确信号,招标方的工程造价底线就是招标文件中量化的费用,之后如果投标人擅自增加费用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合规。

  2.约定沟通机制,保证变更情况的及时有效沟通

  尽管我们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尽量把各种问题考虑全面,但是不可否认随着招标工作的不断进行,还是会出现各种变更情况,这是一个有效的沟通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它可以给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管理提供一个协商前提,提前预留缓冲空间,避免因缺乏沟通导致临时起乱,最终造价失控的局面出现。

  3.约定建材价格上限,要求提供样品

  针对那些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设备和装饰材料,招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文件中详述其功能、型号、技术指标等,并提供一个价格上限以便控制工程造价成本。另一方面,在具体施工前,招标方必须要求投标方提供有关这些建材的详细资料和样品,以保证其质量等方面符合要求且价格在招标方预算范围之内。

  4.充分考虑规模效应

  这里特表要指出的是对于那些不得不超出预计工作量的项目,招标方要和投标方提前达成约定,确定一个相关比例系数,即当工程量增加超过A%后,该项单价下调B%,这样就可以通过规模效应在最大程度上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越来越受到重视,也有了长足的发展,逐渐朝着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方向迈进。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和发达国家招投标制度以及工程造价管理相比,我们还有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制度不完善、流程不规范、实施不严谨、监督不到位等方面。而且还需指出的是,长期以来,我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重点主要放在了施工阶段和竣工后的审核阶段,忽视了招标阶段的事前控制,这不利于工程造价的全程有效管理工作的进行。这也是本文写作的初衷,笔者希望通过对我国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现状的分析以及针对性建议的提出,起到一种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受到相关从业人员的重视,最终达到促进我国工程建设科学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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