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的构成
(一)铁路工程专业定额
包括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估算指标。预算定额和概算定额均划分为路基、桥涵、隧道、轨道、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给水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站场十二个专业工程,另外还有一册基本定额;概算指标有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给水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七个专业工程(简称“站后工程”),由预概算定额扩大、综合而成;估算指标包括各专业工程内容,由预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扩大、综合而成。
(二)费用定额
包括《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估算编制办法》、《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等。
(三)建设工期定额
该定额由建设项目、分项工程和专业工程三个层次组成。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单线、新建双线、增建第二线、既有线电气化和新建铁路枢纽;分项工程包括深水特大桥、隧道、站场改造、既有线顶进框架式桥、机务段和车辆段;专业工程包括路基、桥涵、站场、电气化、临时工程等。
二、各类定额的作用
(一)预算定额
是“站前工程”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站前”、“站后”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投资检算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二)概算定额
是“站后工程”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站前工程”编制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三)基本定额
包括了除房屋工程以外各专业的共性内容:各种周转性材料的摊销次数,模板的制安拆,钢筋制作及绑扎,混凝土拌制、浇筑,砂浆拌制、砌筑,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表,短途运输,采备砂石料,岩土分级,主要材料工地搬运及操作损耗率等。是编制各专业预算定额有关子目的基础。
(四)概算指标
是“站后工程”编制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依据,是编制估算指标的基础。
(五)估算指标
是所有专业工程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投资预估算的依据。
(六)费用定额
根据不同设计阶段的要求,与预概算定额、概算指标、估算指标配套使用,是计算定额直接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的依据。
1.《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估算编制办法》
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预估算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的依据。
2.《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是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施工图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3.《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是铁路更新改造工程编制设计概算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4.《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是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施工图阶段编制投资检算的依据。
(七)工期定额
是确定和评审建设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中建设工期的依据,对于建设工程进行投资包干、工程招标等工作中的工期管理具有指导作用,可与《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调查与设计办法》配合使用。
(八)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
该指南的作用是为指导铁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规范铁路建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为建设各方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
三、现行定额的主要应用要点
1、钢筋混凝土主要构件一般按混凝土和钢筋分开编制定额,以方便使用。
2、除另有说明外,工程数量均按设计净数量计算。如钢筋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重量,不得将搭接长度计入工程量;预应力筋按结构内长度计算,不得将为张拉预留的长度计入工程量;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桩身混凝土的体积按承台底至桩底的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断面积计算,不得将扩孔因素计入工程量。
3、混凝土、水泥砂浆定额中水泥、骨料等的消耗量是按理论配合比确定的,只有当设计采用的强度等级与定额不符时允许抽换,不得随意调整,也不得再另加添加剂。除非该添加剂是按设计要求为了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或适应特殊环境等,且掺入后总体成本增加。
4、当设计采用的主材材质、型号与定额不符时,可抽换。
5、跨册使用定额。为避免过多的重复,各册定额之间通用子目可跨册使用。如挡土墙的基坑开挖,路基定额中没有编入,可套用桥涵定额中的基坑开挖子目。构筑物基底或背后填筑,可采用路基定额中填筑砂石的子目。跨册使用定额其人工费和有关费率标准应与该主体工程的标准对应。
6、平整场地指厚度在±0.3m 及以内的原地面挖填及找平、压实等。挖填厚度超过±0.3m 时,按土石方挖填数量计算。
7、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均已包括工地搬运及施工操作损耗。其中周转性材料(如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挡土板等)的消耗量,均按其正常摊销次数摊入定额内,除另有说明外,使用时不得因实际摊销次数不同而调整。当设计采用的主材与对应定额子目不符时,可抽换。
8、定额中混凝土和水泥砂浆的数量(表中圆括号内的数字),仅用于根据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计算水泥、砂子、碎石的消耗量,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其水泥消耗量系按中粗砂编制。当设计采用的强度等级、骨料类型、粒径、使用环境等与定额不同时,应按相关技术标准和基本定额配合比用料表调整。
9、路基、桥涵、站场工程等预算定额中主要以 10m 3 为单位的混凝土子目(不含桥梁工程水上混凝土子目)中未含混凝土拌制、运输内容,混凝土拌制、运输按《铁路桥涵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相关子目另计。当根据规定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混凝土按当地含运输费用的市场价格计算,不再计算混凝土拌制与运输的费用。原定额拌制浇筑合一的子目,在采用新定额时,应根据混凝土数量,分别采用拌制、运输、浇筑子目。
10、《铁路桥涵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中混凝土拌制与运输定额的单位“10m 3 ”是指构成实体的设计数量,不含损耗及扩孔等因素。与路基、桥涵、站场等预算定额中混凝土配合比编号为 HT-0 的混凝土浇筑子目配套使用,根据该子目所对应的设计实体体积,输入的定额乘以消耗量体积与设计实体体积的换算系数。如一般现浇混凝土为 1.02,预制构件混凝土为 1.01,钻孔桩浇筑混凝土为 1.122、1.183……
11、钢筋的重量按钢筋设计长度(应含架立钢筋、定位钢筋和搭接钢筋搭接钢筋)乘理论单位重量计算。不得将焊接料、绑扎料、接头套筒、垫块等材料计入工程数量。
12、定额中的混凝土构件预制、钢筋制作等子目是按工厂化生产考虑的,未含场外运输,场外运输按相关标准另计。运杂费计算分 2 部分:一是原材料从料源地运至加工场;二是成品或半成品从加工场运至工地(安装地点)。
13、概算定额总说明第四条: 本定额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
编制,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是根据现行设计规范(指南)、施工规范(指南)、技术安全规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确定的。若实际工程含量与本定额工程量组成差异较大时,可对工程量组成进行调整或直接采用预算定额。本定额未包含的特殊情况,如特殊地基、特殊地质条件引起的处理等费用,应根据设计情况另行分析计算。例如:路基、站场等的排水沟沟身,概算定额是按素混凝土编制的,当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时,钢筋的费用可单独采用预算定额中钢筋制安子目另计。涵洞工程等未含地基处理内容,应根据设计确定的处理方案及工程数量按预算定额另计。为了使使用者了解概算定额子目内涵,各定额子目工程量组成随定额一起发布,以便对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