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关于标书如何盖章,在招投标法规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招标文件也不会对投标书盖章做详细的要求,但是如果就此掉以轻心,不盖章、盖错章或者少盖章,那么废标是肯定会发生的。
事实上,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于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不符合要求而被废标的情况经常发生,甚至有时还会因此造成招标失败。
那么,该如何学习标书盖章的知识呢?在招投标实践中,投标人已经摸索出丰富而又翔实的工作经验,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招标文件如何要求盖章、签字?
1.应该盖什么章?
按照中国的一般做法,只有单位公章才是单位对外承担责任的标志。除了公章以外的其它印章,都不能独立对外产生效力,例如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分公司印章等。
如果这些印章独立出现在投标文件中,并不代表投标人对此将承担责任。只有当投标人出具了加盖单位公章的专门授权书,授权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分公司印章等可以用于本项目投标才为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被授权人是否必须签字?
有时,评标委员会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被授权人没有在授权书上签字而认为授权书无效。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授权是一种权利的让渡行为。授权书的核心是拥有权利的人必须签字,以体现其让渡权利的意思表示。
而接受授权的人是否在授权书上签字并不影响授权书的效力。这和赠与行为一样,赠与人的赠与表示并不因为被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接受赠与而影响其效力。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如何签字?
签字的形式有多种,常见的包括手写签名、加盖人名章、加盖手签章、加盖电子印鉴等。有时,由签字人盖手印也是一种签字形式。既然签字形式如此之多,招标人有必要在招标文件中对签字的形式作出规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
4.应该要求在那些地方盖章或签字?
有些招标人认为只有加盖了投标人公章的内容才有效,这是曲解了盖章的作用和目的。一般来讲,一份投标文件只需在投标面函或投标文件封面上盖章即为有效,无须要求在多个地方重复盖章。
有些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营业执照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更无必要。当然,为了便于评审,招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的位置作出规定。
5.盖章和签字必须同时要求吗?
无论是盖章还是签字,投标人无疑都要承担责任。完全没有必要既要求盖章、又要求签字。一份单独的投标文件,只要有一个地方由投标人盖章或签字即可。
二、标书哪些地方需要盖章?
第一部分:商务标
一、商务标投标文件:
1、封面 “右上角打印正本或副本章” (公章、法人章)
2、目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签字、公章、法人章)(身 份证扫描件)(公章)。
5、投标书(公章、法人章)
6、投标书摘要(公章、法人章)
7、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
②企业资质(装饰装修一级企业资质复印件、公章) 。
③业绩(近二年承接300 万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公章)。
④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况的承诺书证明)((公章、法人章)。
⑤履约情况承诺书(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 问题的承诺书证明)(公章、法人章)
二、商务标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书):
1、封面 “右上角打印正本或副本章” (公章、法人章)
2、目录
3、投标总价“封面”(公章、法人章、造价员章)
4、投标报价汇总表(公章、法人章)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公章、法人章)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公章、法人章)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公章、法人章)
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公章、法人章)
9、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公章、法人章)
10、计日工表(公章、法人章)
11、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公章、法人章)。
第二部分:技术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