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1998年3月发出的(98)建标技字第15号\"关于同意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改为全面修订的函\"的要求,由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具体由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1987年3月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标〔1987〕384号文\"批准颁布执行的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J102-8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4月15日第141号公告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