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1.1水源: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红线内临时用水点。 3.1.2系统:施工现场生活、生产及消防合用系统。 3.1.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考虑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次数为1次,施工现场消防用水量为20L/S。 3.1.4供水形式:由业主提供的DN100市政给水进口处敷设管线至相应厂房,1、2、3号厂房入口处设两路用水管(施工及消防用水分开使用),沿途设置消火栓及施工用水点以满足1、2、3号厂房及其它各类用房需要。 办公及生活区设置餐厅、卫生间、洗漱池。 基坑周围消火栓布置间距为50m,其它位置处消火栓布置原则要满足施工现场任一起火点能有充实水柱到达。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Φ65栓口,25m长麻质水龙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