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1管道开挖深度分析 管沟支护深度自旧路、绿化带和填方段按原地面起算,挖方段按路槽顶起算。 消防水管埋深在设计路面以下1.32m,开挖深度为1.52m。xx路雨水管道最大埋深在设计路面以下为2.46m,开挖最大深度为3.36m;A匝道雨水管最大道埋深在设计路面以下为2.63m,开挖最大深度为3.63m;B匝道雨水管最大道埋深在设计路面以下为3.03m,开挖最大深度为4.03m,其中Y10~Y25开挖深度由3.66m~4.03m。A匝道污水管道道最大埋深在设计路面以下为4.39m,开挖最大深度为5.39m,其中A污-1~A污-19开挖深度由5.39m~4.03m;B匝道污水管道最大道埋深在设计路面以下为3.46m,开挖最大深度为4.46m,其中B污-1~B污-15开挖深度由4.46m~4.31m,根据现场实际探坑开挖,B匝道自0+000~0+340( 即B污-1~B污-15)区间,原地面以下均为淤泥质粉质粘土和回填土,土质流动性较大,对沟槽开挖带来极大困难。 2.2 III型拉森钢板桩支护选择 根据1.3.1条分析,消防管道、A匝道和B匝道Y1~Y10雨水管开挖不需要使用III型拉森钢板桩支护,按照放坡处理。A匝道A污-1~A污-10和B匝道B污-1~B污-9采用9m长III型拉森钢板桩支护;B匝道B污-10~B污-14和B污-17~B污-20采用6m长III型拉森钢板桩支护。B匝道Y14~Y20开挖采用6m长III型拉森钢板桩支护深度由3.66m~4.0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