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3废水来源 本项目营运期间所排废水主要包括:矿井井下排水1200m3/d,矿井生活污水360m3/d。最终矿井水处理后达到《煤炭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中采煤机、掘进机喷雾用水标准及环保排放标准的水质要求;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回用标准,并符合环保排放标准。 1.4设计进水水量 根据招标要求: 矿区生活污水设计处理量为360m3/d,设计处理能力15m3/h,24小时连续运行; 矿井水设计处理量1200m3/d,设计处理能力50 m3/h,24小时连续运行; 1.7工程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为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承包,包括厂区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材料供货、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和运行、人员培训、工程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工程范围:污水站界区外1米内。本投标工程的界点为矿井水及生活污水进入到本污水站集水井外1m,污水站内回用管网出站1m范围内的污水处理站构建筑物建设施工、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