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为XX商业广场,位于XX市。一类高层。地上十二层,地下一层人防。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8000.25平方米,人防防护区面积:6770.44平方米。设计范围内平时分为3个防火分区,结合非人防区域平时为自走式小型汽车停车库、消防泵房、生活泵房及设备用房。设计范围共停车201辆。 设计范围: 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红线以内的室内给排水管道及消防管道(变配电房应设气体灭火系统,由甲方另行委托设计); 地下室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配置设计、平时给排水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