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3.5.1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应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4、烘炉的中、后期应根据锅炉水水质情况排污。 检验方法:计时测温、操作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