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事件分析 1.建设工程所涉及到的关于环境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施工机械及设备的噪声超标,影响周围居民和施工人员的正常生活。 (2) 工地扬尘,机械、车辆的排放物等造成的大气污染。 (3) 生产、生活用水污水排放造成的水质污染。 (4) 施工区及邻近区域的森林、绿化等植被破坏。 (5) 工程施工时造成的周边环境和建筑物的振动危害。 二、保护措施 2.1噪声污染的治理 建设工程易产生施工噪声的主要污染源为打桩机、工程车辆、振捣棒、电锯、电锤等施工机械和设备。由于施工工地远离人口聚居地,噪声污染的主要危害群体为工地施工人员。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员和班组长负责实施噪声控制,由项目技术工程师负责噪声控制情况的检查和噪声的监控与监测工作。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施工区域内噪声限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注:1)表中所列的噪声限值为施工区域内的噪声值 2)昼间为6:00-22:00,夜间22:00-6:00 对于易产生噪声污染源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在其运行工程中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小或者避免噪声污染的产生,主要有以下控制措施和要求: 2.1.1混凝土施工噪声的控制 (1) 混凝土振捣时,禁止振钢筋或模板,做到快插慢拔,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振动棒使用完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进行保养。 (2) 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加强对混凝土的施工管理,及时进行监测(根据日常经验),对超过噪声限值的混凝土泵及时进行更换。 (3) 加强对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平稳运行、协调一致,禁止乱按喇叭。 2.1.2模板、脚手架工程噪声控制 (1) 安拆模板、脚手架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严禁抛掷。 (2) 模板在拆除和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模板,以降低噪音。 (3) 设置木工加工棚,并对木工棚进行一定围挡封闭处理,以降低噪声。 (4) 木工作业由木工班组长、架子工班组长在工作前进行要求,由模板责任工程师监督施工班组实施。 2.1.3机电工程噪声控制 (1) 材料的现场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人为噪音。 (2) 现场加工应在室内进行,严禁用铁锤等敲打的方式进行各种管道或加工件的调直工作。 (3) 本项控制工作由机电班组长在施工前进行要求,由机电责任工程师监督施工班组实施。 2.1.4木工机械的噪声控制 (1) 木工棚四周用细木工板进行封闭,并且封闭严密,以便减少扬尘和噪声。 (2) 木料或木板在切割时,采用低噪声木工切割机或电刨空转。切割机或电刨用完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进行保养。 (3) 木工机械的噪声控制工作由木工班组长在工作安排中进行要求,由木工责任工程师监督施工班组完成。 2.1.5砂浆机的噪声控制 (1) 在砂浆机棚四周用木工板进行封闭,并且封闭严密,以便减少扬尘和噪声。 (2) 砂浆机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头,防止砂浆机空转。混在使用完毕后,应时清理干净并进行保养。 (3) 砂浆机施工机械的噪声控制工作由混凝土班组长在工作安排中进行要求,由混凝土责任工程师监督施工班组完成。 2.2大气污染的治理 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有工地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车辆的排放物。其中扬尘不仅会造成大气污染,还会影响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因此在施工的过程中要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控制和防范。 (1) 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堆料场地进行硬地化处理。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2)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的运输以及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3)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杂草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4) 遇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5) 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6) 施工所用汽车、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保持性能良好,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7) 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机械。 2.3水质污染的治理 施工工地附近存在河流等自然水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污水,以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污水,若此类水直接排放至附近水流中,将会直接对水流进行污染,造成水质污染事件,因此必须进行水质污染的防范和控制。 2.3.1施工污水的控制措施 施工污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洒水养护、机械设备冲洗、降温防尘洒水等产生的废水,机械设备维修等产生的含有废油的油水,经由现场施工材料、化工原料污染后的污染水等。 (1) 在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周边设排水沟,流向大门处冲洗槽沉淀池,沉淀后利用;不能利用的污水,沉淀后方可排进行排放。 (2) 定时安排专人清理排水沟,现场内不得存有污水、烂泥。 (3) 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油水分离池,机械设备故障或维修后等产生的废油水先经过油水分离池进行油水分离处理,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排放。 (4) 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料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5) 建筑、化工材料不得堆放在水体的岸边或者池塘湖泊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水质污染 (6) 禁止将有毒有害物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2.3.2生活污水的控制措施 (1) 厕所、浴室应设置简易有效的化粪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排放要经过化粪池,排向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有专人应定期清理。 (2)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2.4森林、绿化保护 在工程施工开始前,必须对将要受到施工影响的绿化、森林和植被等进行现场调查统计,明确需要保护的数量,联系相关部门进行保护方案的确定和实施。 森林、绿化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施工区域内的植被进行迁改保护 在开始施工前,施工区域内的植被需要进行迁改。其迁改内容包括树木,绿化带内的绿化树、灌木。在和相关园林单位协调沟通,制定专门的迁改方案后方可进行改迁。要选择合适的改迁地,保证改迁后的成活率。 对于具有人文景观价值、或者历史意义的树木植被,若不方便迁改,可以采用原地保护的方式,在其四周砌筑防护栏保护,以防施工过程的人为破坏,若防护仍不能起到保护作用的,需考虑修改工程设计图纸。 (2) 对施工区域附近的植被进行保护 对于不处于施工区域以内,却距离施工区域较近的植被,在施工中对其也必须有足够的保护意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设置保护警示牌,防止施工操作人员对植被的人为破坏。对于被破坏的可能性较大的植被,可以设置防护栏。 对施工工人进行保护生态的教育,明确保护责任,最大程度避免对树木和其他植被的破坏。所有的砍伐树木应征得林业管理部门的批准,取得伐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5振动危害的防治 在施工开始前应充分考虑施工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及危害。当产生较大的振动时,将会对施工区域附近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产生危害;也会影响精密设备和精密仪器、仪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更会对人们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产生影响。 主要振动源有打桩机、空压机以及各类车辆的发动机等,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振动引起的危害,采取必要的防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振动的影响。对实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振动影响,应及时加以治理,以确保建筑结构的正常使用,确保精密设备的正常工作,满足人们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的生活等活动。 对振动危害的防治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首先采取合理布置振源的方式,使振源远离建筑或者人群,尽可能增大振动传输距离,以减小振动对建筑和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就是减少振动输出,采用主动方式控制振动输出的大小,以达到满足生产、设备和人所能承受的允许振动能力。 2.5.1合理布置振源 (1) 根据生产的可能性,尽量将较大振源和生活区、人工操作区以及精密仪器运作区远离布置。尽可能减少传至上述区域的振动输出。 (2) 根据振源设备运行的特点,将同类设备布置成对称或反向,避免同类设备多台运行时处于同向、同步状态,以便使其振动在不同相位上互相有抵消。把振源设备的旋转运动方向和水平往复运动方向不对准精密设备,并与支承结构刚度大的方向一致。 (3) 在结构主体内的振源布置,要充分利用伸缩缝和楼梯间的减振作用,将有影响的振源单独设置。吊车宜设在底层地面上,并与结构脱开,或采取单独设立柱的摇臂吊或悬挂吊,或做成落地门式吊车。 (4) 在精密仪器运作区周围不宜布置通过重型汽车的主干道,非通过不可时应限速或定时运行。 2.5.2减少振动输出 (1) 选用动平衡性能好的机械设备,它扰力小,输出的振动能量亦小。使用中要定期维修,有利于调整平衡性能。当发现使用中设备动态不平衡增加,应及时检修,调整其联接处间隙的松动和固定松紧不一,使之恢复其平衡性能。如因长期运行引起传动部件的磨损,应及时更换。当设备已陈旧无法检修调整应予更新,重新选用动平衡性能好的设备,以确保生产使用要求。 (2) 对于支撑结构应避免只满足强度而刚度过小,当使用中如出现结构刚度偏小,而发生共振危害时,应增强支承结构的刚度,采取增加构件断面,或减小结构的跨度的立柱和斜撑,从而提高支承结构的自振频率,使之远离共振区,实现刚性减振。 (3) 在施工过程中,当无法避免振动源距离较近,却无很好的减少振动的方式时,可以采用设置防振沟、防护桶或者弹性垫等进行振动隔离。在振动源和受影响的区域之间设置防振缓冲区,尽可能减少传至受影响区域的振动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