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熟悉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防止农业生产污染环境的有关规定;(7)掌握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有关规定;(8)掌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防治环境污染和危害责任的有关规定;(9)熟悉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10)熟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制度的有关规定;(11)了解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的有关规定;(13)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14)了解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掌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
(3)掌握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及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
(4)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5)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应当包括的内容;(6)了解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或者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意见的情形;(8)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9)掌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有关规定;(11)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有关要求;(12)熟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碳排放评价的有关要求。(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中类别确定的原则规定;(3)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环境敏感区的规定。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填报)与报批(备案)(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的有关法律规定;(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编制要求;(3)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4)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时间的有关规定;(5)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有关规定;(6)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的有关规定;(7)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8)熟悉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9)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10)了解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管的有关规定;(11)了解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2)了解生产和使用含汞产品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4)熟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要求;(15)掌握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严把环境准入关及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的有关要求;(16)了解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的适用范围以及区域削减方案包括的内容;(17)了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要求及其环境影响评价专篇的格式与内容要求。(1)熟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应当重点审查的内容;(3)掌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决定的情形;(4)熟悉“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要求。(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严重质量问题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2)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体的有关规定;
(4)熟悉编制单位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5)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7)了解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应当包括的内容;(8)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应当包括的内容;(9)熟悉环评领域典型弄虚作假情形及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的内容。(2)熟悉建设单位不得提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情形;(1)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的有关规定;(2)熟悉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的有关规定;(7)熟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恶臭气体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2)熟悉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3)了解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4)熟悉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5)掌握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8)掌握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的有关规定。(1)了解噪声、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含义;(3)掌握规划和建设布局中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的有关规定;(1)了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含义;(3)熟悉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的一般规定;(5)掌握建设、关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1)了解土壤污染的含义以及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2)了解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监测的建设用地地块的范围;(3)掌握关于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止土壤污染的有关规定;(4)掌握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有关规定;(5)掌握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6)熟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防止土壤污染的有关规定;(8)掌握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的有关规定;(10)熟悉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和修复施工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13)掌握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2)熟悉核设施选址、建造、营运、退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3)熟悉开发利用或关闭铀(钍)矿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4)了解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排放或处理、贮存放射性废液的有关规定;(5)熟悉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及编制处置设施选址规划的有关规定;(6)了解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理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1)了解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2)熟悉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1)熟悉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及水生生物保护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2)熟悉水功能区划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4)掌握设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有关规定;(5)熟悉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保护中禁止类和许可类活动的有关规定。(1)了解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和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的原则;(2)熟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有关规定;(3)熟悉国家加强对长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有关规定;(4)掌握长江流域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河道、湖泊、河湖岸线管理的有关规定;(5)掌握禁止航行区域和限制航行区域及河道整治工程、河道采砂的有关规定;(6)熟悉对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实行重点保护的有关规定;(1)了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的原则;(2)熟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有关规定;(5)了解黄河流域高耗水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淘汰类高耗水产业目录制度的有关规定;(4)熟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有关规定。(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熟悉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熟悉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1)了解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有关规定;(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熟悉基本草原保护的有关规定。(2)掌握湿地面积总量控制制度和湿地分级管理的规定;(3)熟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内容;(4)熟悉有关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关规定。(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熟悉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熟悉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的有关规定;(2)掌握在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生产活动或排污的有关规定。(2)掌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有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定。(2)熟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选址的有关规定。(二十七)《风景名胜区条例》熟悉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有关规定。(3)熟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有关规定。(3)掌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保护土壤质量与生态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有关规定。(2)熟悉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置养殖场区的有关规定;(三十一)《地下水管理条例》掌握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1)掌握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了解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关内容;(3)掌握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的有关内容;(4)熟悉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和发展非化石能源的有关内容。(2)熟悉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的有关内容;(3)了解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的有关内容。(6)熟悉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的有关内容;(7)熟悉实施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的有关内容。(2)掌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的有关内容;(3)熟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的有关内容;(4)了解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的有关内容;(5)熟悉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有关内容;(6)熟悉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的有关内容。(1)了解污染地块土壤治理和修复责任主体确定的有关规定;(2)熟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中风险管控的有关规定。(八)《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熟悉农用地土壤污染预防的有关规定。(九)《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熟悉工矿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控的有关规定。(3)了解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的鉴别认定和管理规定;(1)了解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尾矿污染防治坚持的原则;(十三)《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1)了解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的有关内容;(3)了解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有关内容。(2)掌握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人为活动管理的有关内容。(十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4)掌握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有关内容;(十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熟悉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政策体系的有关内容;(1)了解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发布的有关要求;(2)熟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应用的有关要求;(3)熟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调整更新的有关要求;(4)了解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跟踪评估的有关要求;(5)熟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