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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2部分:涂料生产企业》国家标准解读材料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2部分:涂料生产企业》国家标准解读材料

一、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GB/T 32151.32—2024

标准名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2部分:涂料生产企业》

二、标准制定背景

由人为温室气体排放导致气候危机,在当今时代已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2015年制定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的《巴黎协定》为2020年之后的全球气候变化提供了应对措施。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国际社会做出庄严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的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的重要工作,是现阶段标准化的重要任务。在此背景下,建立完善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准确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我国摸清减排底数、为减排政策提供支撑的基础,也是落实减排任务、评估完成效果的重要依据,势在必行。

现代涂料工业是石油化学工业中的一个重要行业。涂料作为精细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金属、木材、混凝土、塑料、皮革、纸品、纺织品等各种不同材料表面,涉及建筑工程、装备制造、消费电子、国防军工等国计民生各个领域,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涂料领域开展双碳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将在全产业链产生减排降碳协同效应,助力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涂料生产国和消费国。截至2023年,2023年度,中国涂料工业总产量3577万吨,主营业务收入4044亿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市场上共有各类涂料制造企业超过150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00余家,其余绝大部分为小型企业,由此带来高耗能、高排放的低端工艺设备大量使用,产品智能化、可控化程度不足,行业碳减排压力巨大。大型企业虽然参与减排降碳的主观积极性很高,但有碍于相关标准发布滞后、可操作性不高等原因,涂料行业低碳转型工作进展不大。同时,由于目前国内和国际上还没有专门的指导涂料生产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标准或其他指导性文件,导致开展涂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工作极富挑战性。鉴于行业的迫切需求,及时申请了涂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标准制定项目。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以国际标准ISO 14064-1:2018《温室气体 第1部分:组织层面关于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量化及报告的规范和指引》、国家标准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等为原则和指引,落实SAC/TC 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的“6个统一”要求,在GB/T 32151系列最新发布的标准确定的核算方法原则和框架下进行标准的制定,保证系列标准在共性技术内容上的统一一致性,在涂料行业专有的技术问题上体现行业特色,解决行业问题。

1、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适用于涂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2、核算边界

作为报告主体,涂料生产企业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如果报告主体拥有多个分公司、生产厂地或产业活动单位,则其应按一定的逻辑(例如企业组织管理结构、厂房建筑分布、产品或产业活动分类等)把整个企业的资产设施划分为几个空间上相对独立、物料往来易于识别和计量的核算单元。

在划分核算单元的基础上,由于涂料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及生产过程的不同,其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排放:

a)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b)过程排放:

•生产过程排放:化石能源和其他碳氢化合物用作原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含氟聚合物合成过程产生的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排放;

•废弃物处理处置过程排放: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甲烷排放,废气焚烧处理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固体废物焚烧处理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逸散排放:制冷设备制冷剂泄露产生的氢氟碳化物(HFCs)和全氟碳化物(PFCs)排放,反应保护装置以及消防设备使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c)购入和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d)二氧化碳原料的使用:作为二氧化碳基聚合物合成原料固化到产品中从而免于排放入大气的二氧化碳。

如果报告主体除涂料生产外还存在本标准未涉及的其他产品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标准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3、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准确计量监测涂料生产企业各环节用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是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关键,因此本标准设置的“计量与监检测要求”与最新修订并发布的GB/T 32151.10—2023等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保持一致,并详细规定了化石燃料消耗量、原料投入量、含碳产品产量、没有计入产品范畴的其它含碳输出物的量、含碳输出物的含碳量、含氟温室气体产生量及质量浓度、“三废”处理量、逸散排放量、电力及热力购入输出量、二氧化碳原料使用量等数据监测计量要求,并对监测计量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

4、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报告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a) 确定核算边界,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

b) 制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c) 收集活动数据,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d) 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过程排放量、购入和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量以及二氧化碳原料使用量(如有);

e) 汇总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涂料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为各个核算单元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以及逸散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之和,同时扣除输出的电力、热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如有)以及作为原料使用的二氧化碳量(如有)。标准同时还明确了各个排放源的核算计算公式、活动数据获取以及排放因子数据的获取原则。

其中,本标准在过程排放分类中着重提出了以“含氟聚合物合成过程产生的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为代表的生产过程排放、以“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甲烷、废气焚烧处理产生的二氧化碳、固体废物焚烧处理产生的二氧化碳”为代表的废弃物处理处置过程排放和以“制冷设备制冷剂泄露产生的氢氟碳化物(HFCs)和全氟碳化物(PFCs)、反应保护装置以及消防设备使用产生的二氧化碳”为代表的逸散排放等符合涂料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的排放方式及相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法。

同时,考虑到目前已经有一些生产企业开展了使用二氧化碳作为二氧化碳基聚合物合成原料,将其固化到产品中从而免于排放入大气的固碳技术。本标准在核算公式中纳入了将作为原料使用的二氧化碳量从排放总量中予以扣减的规定,有助于支持和引导涂料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减碳固碳的技术研发和创新。

5、数据质量

本标准明确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b)根据各种类型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重要程度对其进行等级划分,并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一览表,对于不同等级的排放源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获取提出相应的要求;

c)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并参照标准附录D的模板制定相应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包括对活动数据的监测和对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等参数的监测及获取要求;定期对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和在线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管理,并记录存档;

d)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数据记录管理体系,包括数据来源,数据获取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的记录管理;

e)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校验,对可能产生的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6、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标准明确了核算报告的基本格式包括:报告主体基本信息、温室气体排放量、活动数据及其来源和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四、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为涂料领域组织层面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技术内容依据涂料生产工艺特点制定,预留了二氧化碳合成树脂等先进减碳技术接口。标准发布实施后,一方面能更好让相关单位和机构理解标准的技术内容,推动标准的顺利应用,促使涂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的统一化规范化,确保涂料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准确、完整、一致,摸清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家底,为后期涂料产品碳足迹标准的制定积累重要的基础数据;另一方面,能促进涂料领域减碳新技术的发展,促进我国涂料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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