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HJ 212-2025)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动态稀释嗅辨法》(HJ 1416-2025) 以上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5年6月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6月6日印发关于发布《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