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下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解读: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