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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下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解读: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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