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本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邓志勇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1月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1月6日印发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