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1章 现场调查 该工程建设年代已久,无任何资料供参阅,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基础开挖探坑2处,测得基础宽740mm,高1.4m,埋深2.0m,为碎石自灰砂浆基础。,2.临街外墙厚为620mm,MU5红砖,M2.5自灰砂浆,其余墙厚均为490mm(指承重墙体)。 3.承重墙为内外双环,木屋架,木擦体系楼板,房间、走廊、隔墙均为灰板隔墙。 第2章 改建方案及改建施工 建设单位要求保留外围护结构,内部墙体及楼板全部拆除(图9-31-1)。 该建筑物前临中央大街,其余三面与住宅相毗邻,且工期短,为节省冬季施工费用,确定采用屋面整体封闭,自上而下,上下并行的方案(图9-31-2)。 9-31-2-1增建地下室 改建后地下室室内地面标高为-2.7m,基底标高为-3.9m,已超过原建筑物基础埋深,为此,先采用打隔桩对旧建筑物基础进行保护。隔桩为直径159mm,壁厚8mm的钢管,桩长6m,桩中心距为210mm,要求全部打入地下。由于采用室内封闭作业,先按设计要求拆除一层楼板,室内净空由原4.3m增至8.5m,满足了钢管桩施工要求的空间,也不会因结构失稳而带来危险。上部屋面封闭又可适应冬季施工。采用经改制的SH-30型地质钻机打桩,锤重270kg,落距2m,用25d时间将220根钢管桩全部按设计要求打入地下。 9-31-2-2施工方案 为保证工程进度,在内承重墙拆除前开始基础施工。 1.按商场设计要求,结构内部为全框架体系,先在内框架柱下设大直径人工挖孔桩。桩长5?5m,桩有效长度l.6m,直径0.8m,扩大头直径1.8m,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495kN,用以承受地下室顶板、梁、柱及施工荷载。筏片基础底至地下室地面部分采用钢格构柱,将地下室顶板、梁、柱及施工荷载通过该柱传至桩基础,又能使镜片基础的地梁施工主筋穿柱绑扎,不被截断。格构桩采用木模封闭,以免施工地下室柱及顶板时落入混凝土(图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