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4.1 竹、木胶合板 竹、木胶合板性能须符合国标《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ZBB70006—88规定的A级胶合板性能要求,工作面应有完整牢固的酚醛树脂面膜或其他性能相当的树脂面膜,其耐磨性应适应混凝土浇筑的工艺要求,且具有耐气候、耐水性,适应在室外使用。竹、木胶合板密度、含水率、吸水率、静曲弹性模量、静曲强度、冲击强度、胶合强度、水煮-冰冻-干燥的保存强度八项性能指标应符合JG/T3026—1995要求,同时为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板厚要均匀。 4.2 木龙骨 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指标,参考材质标准选择树种。扭曲严重、脆性、遇水容易变形的木材不宜使用,腐朽和虫蛀的部分应剔除或截去。木材不宜过干或过湿,含水率以18%-25%为宜; 含水量高的木材应适当风干后使用,以免引起过大的收缩翘曲或裂缝。 4.3 钢构件 钢管、钢楞、型钢、钢卡具、对拉螺栓、螺杆等钢构件的材质应符合GB700—88《碳素结构钢》标准的要求。 4.4 脱模剂 脱模剂宜使用水质类隔离剂,使用时要避免受水影响,冬雨期施工时要采取措施;如采用油质类脱模剂或其它类脱模剂,需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钢筋和构件表面,对于表面装饰要求高的混凝土,不宜使用油质类脱模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