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14~40mm的ⅠⅢ级钢筋在垂直位置、水平位置或倾斜位置的对接连接。当两钢筋直径不同时,也可用气压焊连接,但其两直径之差不得大于7mm。 作业条件: 2.2.1 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焊工考试合格证。 2.2.2 设备及供气应符合要求。 2.2.3 在现场进行钢筋气压焊时,当风速超过5.4m/s,应采取挡风措施;在负温下施工时,对气源设备应采取适当的保温防冻措施;当气温低于-15℃,应对接头采取预热和保温缓冷措施。 2.2.4 作业场地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焊工的劳动保护,防止发生烧伤、火灾、爆炸以及损坏备等事故。 2.2.5 注意接头位置,注意同一区段内有接头钢筋截面面积的百分比,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条款的规定时,要调整接头位置后才能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