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14~40mm的ⅠⅢ级钢筋在垂直位置、水平位置或倾斜位置的对接连接。当两钢筋直径不同时,也可用气压焊连接,但其两直径之差不得大于7mm。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 2.1.2 氧气(O2):气压焊采用氧气纯度应在99.5%以上,质量符合GB3863中Ⅰ类或Ⅱ类一级的技术要求。 2.1.3 乙炔气(C2H2):最好用瓶装溶解乙炔,质量应符合GB6819的要求。其纯度必须在98%以上,磷化氢含量不得大于0. 06%,硫化氢含量不得大于0. l%,水分含量不得大于1L/m3,丙酮含量应不大于45g/m3。如使用乙炔发生器直接生产的乙炔时,使用的电石质量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优级品或一级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