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防空地下室为地下一层,平时为地下汽车库,战时为单建式甲类民防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防护等级为核6级,常6级。建筑面积为13676平方米,停车位544个,人防建筑面积为13101平方米,七个防护单元。战时二等人员掩蔽体(一):建筑面积1914平方米,人防面积为1675平方米,掩蔽面积为1325平方米,可掩蔽人数为1325人;(二)、建筑面积均为1885平方米,人防面积均为1708平方米,掩蔽面积均为1300平方米,可掩蔽人数均为1300人;(三):建筑面积均为1491平方米,人防面积均为1350平方米,掩蔽面积均为1051平方米,可掩蔽人数均为1051人;(四):建筑面积1825平方米,人防面积为1494.7平方米,掩蔽面积为1170平方米,可掩蔽人数为1170人;(五):建筑面积1999平方米,人防面积为1792平方米,掩蔽面积为1465平方米,可掩蔽人数为1465人;(六):建筑面积1998平方米,人防面积为1749.8平方米,掩蔽面积为1335平方米,可掩蔽人数为1335人;(七):建筑面积1989平方米,人防面积为1843平方米,掩蔽面积为1420平方米,可掩蔽人数为1420人;两个移动电站。耐火等级为一级,采用自动灭火系统,共七个防火分区,十三个防烟分区。 本工程均采用商品防水混凝土,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S6;外墙及顶板部位防水层采用防水涂料。 本工程为单建式人防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结构安全二级,抗震设防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