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应选用整体性好、能满足地基承载力和建筑物容许变形要求、并能调节不均匀沉降的基础形式,达到安全实用和经济合理的目的。 根据上部结构类型、层数、荷载及地基承载力,可采用条形交叉梁、满堂筏板或箱形基础。筏板基础可以是梁板式和平板式,当建筑物层数较多,地下室柱距较大,基底反力很大时,宜优先采用平板式。采用梁板式筏基时,基础梁截面大必然增加基础埋置深度,当水位高时更为不利,梁板的混凝土需分层浇注,梁支模费事,因而增长工期,综合经济效益可能反而比平板式差。 在与现有建筑相邻较近的区域新建多、高层房屋时,必须考虑新建房屋的基础下沉对现有建筑产生不均匀沉降的影响,应采取有效措施。例如采用复合地基或桩基等,控制新建房屋基础沉降与现有建筑基础间差异沉降在规范范围内。应特别注意的是,仅在新旧建筑之间设置沉降缝不能避免新房屋基础下沉对现有建筑的影响。